关于毒品违法行为及处罚
www.110.com 2010-07-20 16:58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参见刑第348、356条)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参见刑第348、356条)
- 上一篇:关于对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 下一篇:涉及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及处罚
相关文章
- ·关于对饲养动物违法行为的处罚
- ·关于印发《打击专利诈骗等严重专利违法行为会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程序规定》4月1日起
- ·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 ·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 ·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 ·自行车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
-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
- ·关于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及法律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关于对招摇撞骗行为的处罚
- ·关于对违法设立社会团体的处罚
- ·关于对违法出租房屋的处罚
- ·关于对违法典当、收购的处罚
- ·关于对赌博行为的处罚
- ·涉及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及处罚
- ·关于对服务行业人员通风报信行为的处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