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保护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 >
TRIPS协议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方面作了怎样的规定
www.110.com 2010-07-05 15:11

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可以通过专门法律,也可以通过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加以保护。知识产权协议对此未作强制性规定。

   按协议的规定,登记或商业利用均可产生权利,保护期从两者中的先者开始计算,期限为10年。协议允许成员不保护其加入协议前已出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协议明文规定权利人享有的权利仅包括“进口权”、“销售权”、“其他形式的发行权”,未明确规定“复制权”,但协议却暗示了未经许可的复制是非法的。协议还从“善意侵权可减少责任”的角度,作出权利限制的规定。

   协议没有从正面允许成员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采取强制许可,只是说,如果成员采用非自愿许可的话,应符合“专利”非自愿许可的有关规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