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醉酒导致受伤,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廖立民律师认为:一般来说,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因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对于工伤,应当给予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但是,应酬醉酒一般不应认定为工伤,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应酬不属工作时间。首先,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喝酒并醉酒,要受到惩罚。按照我国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不允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喝酒的。其次,应酬不是加班,也不是工作的延续。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工作岗位是营销主管,而非“喝酒主管”,而且在劳动合同里也未订明“要陪客人喝酒”等条款。因此,职责是搞好公司的营销工作,而非陪客喝酒。
三、醉酒不是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和完成本身职责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其一,陪客人喝酒即使是老板授意,但去执行的不是工作,而是吃饭喝酒。其二,作为有民事能力的成年人,应懂得喝醉酒的后果严重性,在这种情况下,醉酒伤身应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关键问答
停产停工,不能停工资
[问题]春节临近,部分用人单位进入停产停工状态,那么工人的工资是否也要停发呢?
[解答]即使处于停产停工期间,也不能无故降低或者暂停支付工资。相关法律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以各地的工资支付办法为依据,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或者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
聚餐受伤,算不算工伤?
[问题]春节前夕,不少单位开展了聚餐等活动,活动中受伤,属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但是,对什么是工作时间、场所和原因,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这给具体案件的承办人主观上理解适用法律留下不少困惑。对于聚餐等集体性活动受伤的,一般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
四种加班不能拒绝
[问题]春节到了,很多员工宁肯放弃加班报酬,也不愿加班。员工能否拒绝加班呢?
[解答]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是四种情况下劳动者不得拒绝:(1)发生自然灾害等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等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4)为完成国防等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紧急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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