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公告的内容
www.110.com 2010-07-08 17:27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并定期予以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有:
一、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二、发明或者说明书的摘要、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三、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创造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
四、保密专利的解密;
五、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六、的授予;
七、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八、专利权的终止;
九、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十、专利权的转移;
十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十二、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合同的给予;
十三、专利申请的恢复;
十四、专利权的恢复;
十五、专利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十六、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十七、对申请人地址不明的通知;
十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
十九、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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