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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流氓软件联盟改行著作权买卖:试水分割模式
www.110.com 2010-07-08 17:10

  一家看似普通的音乐网站上线却引发众议。

  昨日,曾经的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推出全新的版权保护平台——“最地带”音乐网站。这个网站备受关注,并非因为其出身特别,而是其独特的全新版权分享模式。

  最地带创始人董海平对记者表示:“这个网站是以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未来的收益为支撑,将该著作权分割转让给广大网友,并可对权利进行在线交易的网络平台。”

  根据董海平的设想,在这个音乐网站,音乐人可以上传、发行自己的音乐作品,将音乐部分版权分割出售,由歌迷根据喜好自由购买版权权益。

  董海平举例说,歌手、词曲方拥有作品50%的权利,而剩下50%的权利,分割为10万份,每份卖一分钱。“所有人都可以花一分钱来买。”董海平表示,这样歌迷可以通过购买版权投资喜爱的音乐,支持自己喜爱的音乐人。同时,亦可通过所拥有版权的音乐作品,按比例获取分成。

  据董海平透露,目前一首当红歌曲,通过彩铃下载等无线方式可收入上亿元。“一般流行的歌曲收个几千万元是平常现象。”其言下之意,就是网民或者粉丝投资了一首歌曲,是可以从中获利的。

  这种模式更为独特的是,网民或者粉丝拥有的一份版权甚至可以向股票一样转让。

  董海平认为,这种模式可以解决目前唱片市场上两个最为致命的威胁——盗版问题和歌手受制于唱片公司的问题。“通过这样的模式,当一首作品侵权之后,就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公司的事情了。因为一首歌有10万个利益相关方,盗版方就会面临集体诉讼,受到更大压力。当每一个版权持有者都对自己拥有的音乐作品受侵权行为产生关注的时候,那么即便再小的侵权也会被揪出来。这对净化音乐版权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董海平强调。

  目前,巫启贤、高明骏等15位歌手或乐团已经第一批把自己的歌曲放到了该版权分享平台上。

  据了解,现在在艺术品交易市场已经出现了类似版权分割的操作模式,但尚无成功。对于音乐版权领域这样的全新商业模式各方也都有着不同的看法。

  各方反应

  业内人士:音乐的本质不是商业投机

  负责中国互联网音乐最大平台的百度数字娱乐部总经理梁康妮对记者表示,这样的模式确实值得一试。“其实在国外已经有类似的模式,针对一个歌手或者乐团。”如果把这个模式推广到对一首作品版权的买卖上,其操作性可能要打个问号。

  一个新的问题是,网友可以自由买卖一首歌的部分版权,会不会成为一种投机行为?这值得思考。“音乐的本质是什么?还是一首歌曲本身,而不是投机。”梁康妮对记者表示。

  律师:版权集中才容易解决版权问题

  知识产权律师姚克枫认为,从法律上讲,把一个完整的产权,分割后并且转让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到后续的再行交易和买卖,恐怕就有问题。

  姚克枫认为,解决版权问题是版权所有人越集中越好处理,而版权越分散反而不利于解决版权问题。因此这样的模式实际上可能是和版权保护发展方向背道而驰的。

  对于法律来说,集体诉讼与否和一起侵权案件的判决结果以及可能获得的赔偿数额都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存在所谓集体诉讼就会让侵权行为变少的必然联系。

  歌手:最重要的是能推红歌曲

  知名摇滚乐队《夜叉》的主唱胡松对这样的模式在表现出兴趣的同时,也有某种程度的疑问。他表示,“对于大部分歌手来说,1万元就卖出一首歌50%的版权不太可能”。歌手最终能从中得到什么,还得看具体协议。不过胡松表示:“对于歌手来说,其实最为关心的不是版权问题,而是一个平台能不能把一首歌推红,如果一首歌曲红了,其经济收入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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