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杨某某诉被告三乡镇后寨村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原告杨某某,男,X年X月X日生。

被告宜阳县X镇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某甲,系该村村委主任。

委托代理人陈某乙、王某某,均系该村委副主任,二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本院于2010年6月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杨某某诉被告宜阳县X镇X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后寨村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张万海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某某、被告后寨村委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4年8月23日被告与我签订“水泥路工程协议”一份,协议签订后我依约进入施工现场,开始路段铺修,完工后,被告下欠我工程款x元,后经我多次讨要,被告以没钱为由,至今欠款未付,无奈诉入法院,请求被告偿还工程欠款x元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被告辩称:水泥路已铺修完工是事实,我村可能还欠原告的工程款,具体是多少,因上任村委没有给现任村委交账,我们确实不清楚欠原告多少工程款,这事让我们说还与不还很难说。

经审理查明:2004年8月23日,原告杨某某作为承包方与被告后寨村委签订了“水泥路工程协议”一份,约定水泥路铺修按每公里玖点伍万元,工程进度中分两批付款,每批一万元,工程结束经验收后,后寨村委一次性向原告杨某某付完工程款,完工时间为2004年8月27日至同年9月15日,双方对权利义务也都作了约定。协议签订后,原告杨某某依约在被告后寨村X路段内铺修水泥路,水泥路铺修完工,经验收后,原告杨某某共铺修水泥路长857米,总价x元。原告杨某某先后共领取工程款x元,其中2004年9月27日领取7000元、2004年10月3日领取9000元、2005年5月20日领取3000元、并领取沙石料、杂费款x元,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后寨村委于2008年8月23日给原告杨某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欠到杨某某修水泥路工程款肆万陆仟肆佰捌拾玖(x)元,同时有时任村支部书记梁如意、时任村委主任陈XX、时任村会计王XX的签名。后经原告杨某某讨要,被告后寨村委以没钱为由推诿未付,原告遂诉入法院,请求被告偿还工程欠款x元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另查明被告后寨村委于2006年1月10日给付原告铺修水泥路款7700元未记入应付原告款项中,实际被告后寨村委应欠原告工程款x元。

上述事实,有2004年8月23日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原、被告的陈某、被告向原告出具的2008年8月23日欠条、原告的领款条、调查原任村会计王XX的笔录等予以证明,可以认定。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原、被告依法签订水泥路工程协议后,该协议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依约进驻工地,并实施了水泥道路的铺修,铺修水泥道路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后,被告应履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义务,迟延不付,其还应承担迟延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故原告请求被告清付下欠的工程款及利息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因双方结算时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故计算利息应从原告主张之日即2010年6月7日按同期银行工程贷款利率计算为宜。被告辩称以不知道欠原告多少工程款为由而拒不履行合同义务,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限被告后寨村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清偿原告杨某某欠工程款x元及利息,利息从2010年6月7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算至清付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00元,减半收取450元,原告杨某某负担50元,被告后寨村委负担400元,上述受理费用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时一并结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其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张万海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王某伟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