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陈某某诉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侵犯著作权案一审民事调解书(2004)海民初字第3000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4)海民初字第3000号

原告陈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沈阳市好猫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住(略)。

委托代理人孙某某,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师范附属实验幼儿园高级教师,住(略)。

被告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住所地(略)。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社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女,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总编室主任,住(略)。

委托代理人袁某某,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编辑,住(略)。

案由:侵犯著作权

陈某某为摄影作品《金顶侧耳》(别名榆黄蘑)的著作权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该社X年1月出版的《名贵珍稀菇菌栽培新法真姬菇姬松茸榆黄蘑》一书封面和封二中未经陈某某许可使用了该摄影作品。经询,双方均承认上述事实,并愿意协商解决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于二OO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前支付原告陈某某六千元;

二、原告陈某某同意被告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名贵珍稀菇菌栽培新法真姬菇姬松茸榆黄蘑》一书使用其摄影作品《金顶侧耳》(别名榆黄蘑);

三、被告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重印《名贵珍稀菇菌栽培新法真姬菇姬松茸榆黄蘑》一书时为原告陈某某署名。

案件受理费一千二百一十元,由原告陈某某负担(已交纳)。

以上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宋鱼水

人民陪审员陈某华

人民陪审员高政

二OO四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杨德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