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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新机场设备有限公司以诉北京捷新通机场设备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05)海民初字第17933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5)海民初字第17933号

原告北京捷新机场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X号C座X室。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副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崔某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北京捷新机场设备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住(略)。

委托代理人曲诵平,北京市鑫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捷新通机场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X村X村村委会东150米。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索某某,男,蒙古族,X年X月X日出生,北京捷新通机场设备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住(略)。

被告北京市京华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X路南X号。

法定代表人孙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北京市京华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干部,住(略)。

原告北京捷新机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新公司)诉被告北京捷新通机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新通公司)、被告北京市京华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华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捷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崔某某、曲诵平,被告捷新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索某某,被告京华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捷新公司诉称:我公司具有经营民航特种车辆机场摆渡车的资格,十年来已生产销售50多辆,分布在全国20多个机场使用。2004年3月以来,捷新通公司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假借我公司名义进行业务经营,导致第三人的误解,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利,京华客车公司明知x-33型机场摆渡车系我公司商品,捷新通公司并无生产许可证,仍为其加工该型机场摆渡车,亦构成侵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1、立即停止侵害,停止使用其法人名称进行民事行为,在《民航民用航空杂志》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2、赔偿我公司损失83万元。

被告捷新通公司辩称:捷新公司虽然持有民航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但并不代表其对涉案摆渡车享有专有生产权,原告不是涉案摆渡车的生产单位,其不具被生产能力,涉案摆渡车是京华公司的产品,捷新公司只是负责销售。京华牌机场摆渡车的品牌不是捷新公司所有,捷新公司所销售的摆渡车也不是知名产品,其提供的x-33也不是商品名称、包装,而只是产品型号。我方在销售过程中也没有冒用捷新公司的名义,未造成混淆,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京华公司辩称:我方同意捷新通公司的意见。我方是具有生产客车能力的企业,现生产的x-33型客车使用的是我方品牌,由我方自行生产,捷新公司所拥有的生产许可证实际上只是利用其进行销售。我方的客车不论是卖给捷新公司还是捷新通公司,都没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驳回捷新公司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捷新公司于1997年6月25日成立,捷新通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成立,二公司均委托京华公司生产加工x-33型“京华”牌机场摆渡车,并各自对外销售。其中,捷新公司的客户有中国西北航空公司、泉州晋江机场、民航山东省管理局、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海南美立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等;捷新通公司的客户有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等;在此过程中,捷新公司与捷新通公司均无自己的商标。2002年9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向捷新公司颁发x-33型机场摆渡车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捷新通公司亦曾向民航总局申请生产许可证,但未获批准。上述事实,有捷新公司提交的许可证、买卖合同、加工协议和捷新通公司提交的购置合同及本院的庭审笔录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捷新公司与捷新通公司作为同行业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引人误解的方式谋取竞争优势。捷新公司以二被告生产、销售其知名商品x-33型机场摆渡车为由状告二被告不正当竞争,但捷新公司并未举证充分证明:(1)x-33型机场摆渡车为其知名商品;(2)此商品的型号x-33为其特有;(3)捷新通公司假借其名义进行经营并造成客户的混淆。故对其主张,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北京捷新机场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万三千三百一十元,由原告北京捷新机场设备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于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与一审同额),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李某涛

代理审判员蔡虹

代理审判员张建文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杨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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