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系内蒙古乌拉特前旗蒙兴炉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住所地:内蒙古巴彦尔蒙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X路X街坊X号。

委托代理人:程国彬,系辽宁金科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所地:鞍山市铁东区X路X号-400。

被告:喻某,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系鞍山市铁东公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职员。住所地:鞍山市铁东区X路X号-400。

案由:民间借贷

经审理查明:二被告系夫妻关系。2009年9月,原告与被告刘某某达成口头借款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利息按4.5分计算,保证索要时偿还。原告分别于2009年9月3日、10月29日、12月30日将190万元汇入二被告银行卡内。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该款,被告至今未予偿还,现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偿还欠款190万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告刘某某、喻某于201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李某某欠款190万元;

二、双方再无其它纠纷;

三、诉讼费用x元,减半收取x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李某某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李某

人民陪审员黄某

人民陪审员郭丹竹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金兰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