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邢某甲、刘某某、邢某乙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满井东队村民委员会承包地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8)昌民初字第11867号

原告邢某甲,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昌平区X镇满井东队农民,住(略)。

原告刘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昌平区X镇满井东队农民,住(略)。

原告邢某乙,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昌平区X镇满井东队农民,住(略)。

三原告委托代理人邢某丙,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铁路局退休干部,住北京市昌平区X镇满井东队X号。

被告北京市昌平区X镇X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X镇满井东队。

法定代表人高某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牛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昌平区X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略)。

委托代理人郑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昌平区X镇X村委会副主任,住(略)。

原告邢某甲、刘某某、邢某乙与被告北京市昌平区X镇X村民委员会承包地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邢某甲、刘某某、邢某乙诉称,被告于2005年7月31日按照《昌平区X村土地确权实施细则》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确权规定,足额向原告收缴了每人9000元土地确权积累金,从此原告取得了满井东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享有满井东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同等收益分配的权利。然而被告收到积累金后,违背自己承诺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单方面决定“外迁户只参加固定财产分配,不参加土地补偿分配”,此后,被告非法截留应分配给原告的:1、外事学院补偿款,按每农龄40元分配,邢某甲、刘某某农龄均为19年,均应分配760元;邢某乙农龄18年,应分配720元。2、井田公司补偿款,按每农龄120元分配,邢某甲、刘某某农龄均为20年,均应分配2400元;邢某乙农龄19年,应分配2280元。3、北航补偿款,按每农龄587元分配,邢某甲、刘某某农龄均为20年,均应分配x元;邢某乙农龄19年,应分配x元。4、回迁楼补偿款,按每农龄310元分配,邢某甲、刘某某农龄均为21年,均应分配6510元;邢某乙农龄20年,应分配6200元。三人共计全额被截留x元。经多次协商未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被告立即返还非法截留的土地补偿款x元,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北京市昌平区X镇X村民委员会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满井东队土地确权方案第二条第四款,因为原告属于外迁户,1985年以后迁入户一律不享受土地补偿分配。外事学院和井田公司征占土地的时间分别为2002年8月10日、2003年4月,当时原告方未取得被告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北航、回迁楼征占东队土地时,原告的农龄以其交纳积累的时间计算农龄,被告不同意该方案,一直未领取相应的补偿款,故不同意原告的请求。

本院认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原告是否为被告村X组织成员,决定着原告是否享有外事学院和井田公司征占土地的补偿款,而界定原告是否为被告村X组织成员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原告向被告缴纳集体积累后,农龄是以原告户口迁入时间计算还是以原告交纳集体积累金的时间计算,是双方争议的焦点,而农龄的年限及相关权利的确定,亦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故原告邢某甲、刘某某、邢某乙对被告北京市昌平区X镇X村民委员会的起诉应予驳回。被告同意给付原告自2004年9月30日至土地补偿款到帐时间的土地补偿款,原告表示在被告不同意按照原告计算的农龄给付土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拒绝领取,故对此部分款项本院不宜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邢某甲、刘某某、邢某乙对被告北京市昌平区X镇X村民委员会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判员阚连花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黄德强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