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程某某、中国人民财险周口公司与张某某、周口市永顺达汽运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程某某(又名程某真),女,X年X月X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系程某某之夫。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于冰,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口市永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马某某,该公司职工。

上诉人程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民财险周口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某某、周口市永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市永顺达汽运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纷一案,不服商水县人民法院(2008)商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程某某委托代理人李某某、上诉人中国人民财险周口公司委托代理人于冰,被上诉人张某某、被上诉人周口市永顺达汽运公司委托代理人赵某某、马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原审查明,2008年11月21日,张某某驾驶豫x号轻型货车行驶至省道238线346公里+800米处由北向南倒车时,与由东向西直行的程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该事故经商水县交警大队(2008)第X号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程某某无责任。该事故发生后,程某某由商水县谭庄卫生院接诊,当天又转入商水县公安医院治疗,共住院42天,花医疗费5082元。原审另查明,张某某的豫x号轻型货车于2008年6月27日在中国人民财险周口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期限1年;该车又挂靠于周口市永顺达汽运公司;程某某被撞损的电动车经商水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损失为640元,程某某支付了100元鉴定费。原审还查明,2007年河南农村居民人民均结束了收入为3852元。

原审认定程某某的损失还有:误工费、护理费均为443.25元(3852÷365天×42天),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均为420元(10元×42天)、交通费150元。

原审认为,张某某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倒车时,应当查明车后情况确定安全后倒车,张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对程某某的损失应予赔偿。张某某的货车已投交强险,中国人民财险周口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应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1、张某某赔偿程某某各种损失7698.50元,由中国人民财险周口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履行完毕。2、周口市永顺达汽运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3、驳回程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元,其它费用100元,共计600元,由程某某负担100元,张某某负担500元。

程某某不服该判决,上诉称,1、原审时提供了各项损失的票据,张某某、周口市永顺达汽运公司、中国人民财险周口公司均未到庭质证,原审未全部支持是错误的。2、原审计算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的标准太低。3、原审判决周口市永顺达汽运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中国人民财险周口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称,1、原审按缺席审理并判决程某违法。2、原审计算赔偿数额过高,计算方法错误。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

本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程某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商水县人民法院(2008)商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商水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审判长朱记周

审判员秦天鹏

代理审判员陶陶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代)书记员刘国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