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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发挥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胜俊指出,要认真学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是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回答了事关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具体表现,准确把握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担负的重要职责,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王胜俊要求,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人民法院办理的各类案件,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反映。妥善化解这些矛盾纠纷,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人民法院要始终抓紧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信访等工作,努力通过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要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贯穿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用足用好调解手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不断巩固、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王胜俊强调,要准确把握群众需求,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落实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中去。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管理就是服务。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通过为当事人和各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拓展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舒心方便、和谐安全的诉讼服务。要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诉讼需求,加快“诉讼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要大力推广远程立案、网上调卷、视频审判、电子签章、预约办案等工作举措,在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式,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

王胜俊要求,要继续推进改革创新,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要针对一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实际,针对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紧密联系、互相影响的实际,创新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方式,更好地适应各方面的需要。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推广四川“大调解”经验,与有关方面齐心协力推进社会管理。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每一项司法政策的出台,每一个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都要着眼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对于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适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要完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少年司法工作,加强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规范监外执行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更好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王胜俊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各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加强考核监督,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努力增强广大干警的群众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把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人民法院内部以及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综合应用,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地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其先进经验,提升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持求真务实,在注重实效上下工夫。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党组成员、副院长苏泽林、奚晓明、南英、景汉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某梅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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