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河南广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黄某某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郑民四终字第37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河南广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马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喆,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韬,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黄某某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X路X号深茂商业中心710房B房。

法定代表人黄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利海,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河南广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黄某某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2008)金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河南广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黄某某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整,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七日内支付。

二、双方因该纠纷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终结。

三、一审黄某某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750元由黄某某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河南广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450元由河南广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由河南广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7200元,减半收取3600元,由河南广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郝鸿标

审判员王怡

助理审判员陈启辉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杨学飞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