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河南省认真龙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省认真龙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郑州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胡某某,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羽,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某,

案由:返还原物纠纷。

上诉人河南省认真龙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不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10)中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上诉人河南省认真龙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下午退还被上诉人张某某5000元人民币,被上诉人同时将药店有关的记录复印件交予上诉人。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傅翔

审判员李伟

审判员扈孝勇

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王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