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告胡某某与被告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富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姬某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淇滨民初字第383号

原告胡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被告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鹤壁市山城区X街X号。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该公司董某长。

被告河南富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鹤壁市山城区X街西段。

法定代表人董某某,该公司董某长。

被告姬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原告胡某某与被告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富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姬某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在本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胡某某放弃要求被告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富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被告姬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胡某某各项损失x元,于2009年6月30日履行完毕;

其他双清,互无争执;

四、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胡某某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长王春梅

审判员马向阳

审判员武文英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辛红娟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