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成某某与朱某某离婚纠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湘乡市人民法院

原告成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湘乡市人,农民,住(略)。

委托代理人成某枚,湖南省湘乡市虞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朱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湘乡市人,居民,住(略)。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1982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依俗举行了婚礼。结婚后,两人经常吵闹,长期敢情不和,现在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特诉请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被告辨称同意离婚。

经查明:原、被告于1982年农历二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十二月十六日依俗举行了婚礼,此后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两人系事实婚姻关系。1983年农历十一月初七生育一男孩,取名朱某彬,该小孩现已成某。由于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原、被告经常吵闹,长期感情不和,原、被告均有离婚的意愿。

另查明:原告没有现存于被告家的嫁妆,原、被告没有共同财产,亦无共同债权债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某下调解协议:

一、原告成某某与被告朱某某离婚;

二、被告朱某某一次性补偿原告x元,该款于2010年月日前付清。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已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审判员陈军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吴志华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某某 离婚 纠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