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向某某与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向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身份证号码:x。

委托代理人陈历万,溆浦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职工,住(略)。身份证号码:x。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向某某因与被上诉人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2006)溆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某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0年7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7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向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陈历万、被上诉人刘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理查明:向某某与刘某某自1998年8开始进行水泥交易,至2000年1月31日经结算,刘某某尚欠向某某水泥款x元,此后,双方继续进行水泥交易,因双方交易记账均不齐全,双方对实际欠款尚有争议,向某某遂诉至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刘某某尚欠向某某的所有水泥款,向某某自愿全部放弃;

二、一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依法减半收取900元,合计2700元,由向某某负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即生效。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冷旗帜

代理审判员欧晓林

代理审判员舒易成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三日

代理书记员杨玉琴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中民 买卖 合同纠纷 某某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