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洛阳华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洛阳畅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洛龙民初-8字第1217号

原告:洛阳华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某某。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工业园。

委托代理人:高军宪,河南亚昌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洛阳畅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某某。

本院于2009年7月9日立案受理了上列原告,被告为货款纠纷一案,在本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由原告洛阳花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给被告洛阳畅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开出x元发票后,被告立即将余款x.22元给付原告。

本案诉讼费275元,由原告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长:王智平

审判员:张孝明

代审判员:高妙婕

二00九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侯鑫明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