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诉人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许昌腾之达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X街X路南。

法定代表人贺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郭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赵金立,河南汉风(略)事务所(略)。

被上诉人许昌腾之达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许昌县X乡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臧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勇,河南世纪风(略)事务所(略)。

上诉人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09)魏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郭某某、赵金立,被上诉人许昌腾之达木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勇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魏都区人民法院(2009)魏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魏都区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王秋霞

代理审判员王磊华

代理审判员蒋晓静

二0一0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张超伟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