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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检察院以舞检刑诉(2009)7号起诉书诉杨某甲、杨某乙、李某丙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

诉机关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甲,男,X年X月X日生于河南省舞钢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9月17日被舞钢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08年10月22日被舞钢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舞钢市看守所。

辩护人宋某某,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某乙,男,X年X月X日生于河南省舞钢市,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略)。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9月27日被舞钢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10月23日被舞钢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11月7日被舞钢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犯罪于2008年11月13日被舞钢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舞钢市看守所。

辩护人赵某某,河南杨某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丙,男,X年X月X日生于河南省舞钢市,汉族,初中文化,舞阳冶金技工学校学生,住(略)。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9月17日被舞钢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10月23日被舞钢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11月7日被舞钢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于2008年11月13日被舞钢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舞钢市看守所。

辩护人李某丁,河南银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以舞检刑诉(2009)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李某丙犯故意伤害罪,于2009年3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平、郑懿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甲及其辩护人宋某某、被告人杨某乙及其辩护人赵某某、被告人李某丙及其辩护人李某丁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9月16日晚8时许,被告人杨某甲因与杨XX家发生矛盾遂打电话让张小慧(在逃)“找人帮其出气”。张小慧带四辆出租车拉人赶到舞钢市X镇X村后,由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带领被告人李某丙等人前往杨XX家院中,双方发生争吵后撕打,其中陈XX被打成重伤,杨XX、宋XX为轻微伤。并当庭出示了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同案犯的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公诉机关依据上述事实、证据,认为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李某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惩处。

被告人杨某甲辩称:我给张小慧打电话的目的不是为了打架,是为了说和此事;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杨某甲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也未参与打架,也没有指使别人打架,其行为构不成犯罪。

被告人杨某乙辩称:我没打人,也没找人打架,我是后来听见有人吵吵,我去拉架;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本案不属于共同犯罪,被告人杨某乙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也没有殴打他人的事实,也没有证据证实杨某乙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故杨某乙的行为构不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李某丙辩称:他们没有人给我说是去打架,我去了之后没有到打架现场,我的行为构不上故意伤害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李某丙并没有参与打架,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某丙同陈XX的重伤结果有因果关系,故李某丙的行为构不上犯罪;2、被告人李某丙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了上网追逃人员曹云飞,立即报告了公安机关,并将其抓获,属有立功表现,且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8年9月16日晚8时许,被告人杨某甲因与杨XX家发生矛盾遂打电话让张小慧(在逃)“找人帮其出气”。张小慧带四辆出租车拉人赶到舞钢市X镇X村后,由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带领被告人李某丙等人前往杨XX家院中,双方发生争吵后撕打,其中陈XX被打成重伤,杨XX、宋XX为轻微伤。

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以下证据:

1、被告人杨某甲供述:我们家的花生地和杨某玉家的玉米地挨边儿,由于我家拉花生时机动三轮车将杨某玉家的玉米轧倒了三排。2008年9月16日下午五时左右,我听说杨某玉的儿子杨某华骂我了,我去找他说理,后来我们发生了撕扯,杨XX、杨某伟、杨某华、还有杨某华的妹夫陈XX他们四个人把我打了一顿,我也没有还手。回到家后,我越想越生气,光想着怎么样把这口恶气给出了,于是我想到了我尚店王皮岗老表的女儿叫张小慧,因为平时这个妮儿爱玩,应该能认识不少的年轻小伙,于是我就用手机拨通了张小慧的电话号码说:“小慧,你叔我受欺负了,瞅瞅给我找几个孩儿过来给我出出气。”当时小慧就同意了。到晚上20时左右,小慧领了十几个年青孩儿到我家了,我给小慧说了一下我们矛盾的情况,小慧就领着人去了杨XX家。过了一分钟后我听到后院杨XX家吵闹声大,于是我就去了。小慧当时问:“谁打俺表叔了”随后双方越吵越激烈,双方开始对打,当时场面很乱,人也多,院里院外都有人对打,我在院内拉架,对方在院内的有杨XX、宋XX,后来杨XX一族家的人来了几十个人,小慧领的年轻孩儿往西跑了,我到院外时看见陈XX蹲在地上捂着脸,接着我去河里洗脸,我听到河西岸有人用东西砸车玻璃的声音,我没有看到是谁砸的。打架时小慧领的人有的手里掂的有木棍,人多,天黑,其他人掂什么工具我也没有看清。

2、被告人李某丙供述:2008年9月16日晚7点左右,丁晓君给我打电话说他的一个亲戚在村上被欺负,让我过去帮忙,我问他打架不打,他说不打架,我就答应了。后我们到尚店街X路口后一直向东走,走到山脚下的一个村里我们都下来了,我们下来后,我和几个人先小便,丁晓君带着几个人先上村里走了,我小便后朝丁晓君去的方向走,刚走十多米听到前边乱吵,有几个人顺着原路往回跑,正在这时一个硬物砸到我的前额,我也往回跑,刚跑两步我头晕,趴到了地上,鞋也掉了,我回身摸到鞋拿着鞋向出租车的位置跑,我坐上一个出租车让他向回开,大概开了一百米,前面有一辆带车头的四轮挡住了,我下车顺着路往回跑,我和一个女的往回跑了大概两分钟,我们就藏在路边的玉米地里,停了有五分钟,过来了一辆轿车,我们两个上了这个轿车往来的方向走,走到一个庄时你们的警车碰到我们,把我们带到所里来了。

3、被告人杨某乙供述:……小慧领着人到俺家后,问俺爸怎么回事,谁打他了。俺爸说因为地里收花生的事,后院(指杨XX)打他了。小慧就说咱去瞅瞅。然后,我、俺爸、小慧和他带来的那些人就去了杨XX家。我们是赤手空拳去的,谁也没掂东西。在杨XX家门口还蹲着十几个人,然后我、俺爸、小慧和一个我不认识的男孩我们四个人进院,其他的人也站在了门口。我们进院后,我看见杨XX、杨某山、杨某货、杨某华、宋XX、杨某伟、陈霞他们七个人都在院里站着,手里掂着木棍、钢筋棍、铁锹、刀等凶器。小慧说:“你们谁打俺表叔了,站出来说说事。”然后杨XX他们开始骂我们,站在院门口的他们家人把我们站在院门口的人向院里推,想把我们的人都推到院里去,我们的人向外面挤。这时,杨某丽掂个砖头就砸我们的人,说我们的人摸她了。她这样一说,杨某华他们一群人掂着东西就开始上去打,把我们的人围到中间打,我们的人也开始反抗。当时,天已经有点黑了,人很多,也乱,我不知道都是怎么打的。我一直在拉架,哪边的人都不听我的,我拉杨某山,他也不理我,掂着木棍只管砸我们的人。我又看见杨XX掂着钢筋棍在砸俺爸,我上去拉他也拉不住,就跺了杨XX一脚,杨XX回头问我,你跺我干啥,我说我拉不住你。杨XX没再理我还是去打我们的人,我们的人是边打边跑,杨XX的人在后面追着打,他们追到庄中间的水泥路上时,水泥路上停着出四辆出租车和一辆红色面包车我们的人有的直接跑了有的钻进了这四辆出租车里,出租车正准备走,杨XX的人也追了上来就开始砸车。我们的人有的下车开始跑,杨XX的人把这四辆面的都给砸了。当时打架时,我拉杨XX不让他打时,拉不住他,跺了他一脚,除此之外,没有动过手打过别人,他们的人也没动手打我。打架前,我们的人都没有掂东西,最后打起来时,我们的人有的在地上捡得有砖头、木棍,有的是在和他们打架时夺过来的东西,当时的场面很混乱,都是在乱打乱跑。杨XX、杨某华、杨某伟、陈XX、杨某货、杨某山、宋XX、杨某丽他们几个动手打了,我们的人都是小慧领来的,我不认识,不过也都动手了,我和俺爸谁也没有动手,我看见砸车的时候也是杨XX、杨某华、杨某伟他仨人砸的。

4、受害人杨XX陈述:2008年9月16日下午,我正在俺庄俺伯门口站着玩,我和俺兄弟杨某华因为辗玉米的事和杨某甲撕拽开了,左右推推,最后谁也不说话,杨某甲独自一个人走了,然后我和我兄弟也各自回家了……到了晚上八点多,我和我妹子杨某丽、我爹我们三个人在院子里坐着,这时杨某甲、杨某甲的儿子杨某乙还有一个女的,他们三个人领了一群人大概有二十个人左右来到我家,进我家门后就把院门给锁上了,那个女的说:“谁今天给我表叔打架了,谁牛了今天晚上接着打。”我说:“我下午和国超吵了几句嘴。”国超接着说:“就他今天给我打的架,打他,打他。”然后过来一群人,其中有一个人拿了一个棍子朝我脖子上打了一下,我被打倒在地上,接着一群人上来拿棍朝我身乱打,我站起来就朝大门口跑,我爹和我妹子上来拉架,他们又去打他们,我趁机开开大门往外跑,刚到大门外面,我的右手被刀砍了一下,接着又上来一个人拿着刀朝我头上砍,我头一偏,砍着我的左眼上方,紧接着,我婶我妹夫过来拉架,这一群人又朝他们打,最后我赶紧打电话报警,我又看见我婶子被打倒在地上,接着这群人就跑了。杨某甲的儿子杨某乙进屋前拿的有棍,剩下我不认识的人手里拿棍的、也有拿刀的。杨某甲和那个女的手里没有拿东西。打我的人我都不认识。杨某乙用棍朝我爹背后打,我妹子也是被一群不认识的人打的。我婶和我妹夫过来拉架时,杨某甲从院子里捡了一个棍子朝我妹夫陈XX就打,我婶子也被那一群人打倒在地。和杨某甲、杨某乙一起来的那个女的打俺妹子了,在院里找了一个小棍打的。我的右手被刀砍了,我的左眼旁也被刀砍了一下。当时他们打架的工具有棍类、铁锹、镢头、撬扛,还有就是刀,有尺把长,砍刀,有尖的那种。

5、受害人宋XX陈述:2008年9月16日晚上8点多,我吃完晚饭从家出来,到我侄子杨XX家外见他家门外站有人在吵吵,我过去到院里,看见一个女的在那喊着说谁打我表叔了,我村的杨某甲也在那还喊着那女的叫小慧,杨某甲的儿子杨某乙也在那吵吵。杨XX家当时还有他老婆陈霞和我另一个侄子杨某华在,杨某甲的儿子及那个杨某甲喊她小慧的女的在哪吵吵,还有另外一些我不认识的人也在那吵,我看着他们都拿着砖头,木棍那样的东西,吵得同时,院子外又来了一群人,他们手里也拿有砖头和木棍样子的东西,到院里后就冲着杨XX家人吵,我就想往外走,刚到大门口,就被一个不知从什么方向来的东西打在头上,我就晕倒在地上。

6、受害人陈XX陈述:2008年9月16日下午5点多钟,我看见俺姐夫哥杨XX和他兄弟杨某华在和杨某甲、李某吵吵,我还没过去呢,他们双方就开始撕扯起来。我也上去帮俺哥杨XX打杨某甲,我们打了一会儿就不再打了,杨某甲和李某就回家了,我们三个也各自回家了……晚上8点多,我看见俺庄的公路上过来四、五辆车,下来一群人,我看见杨某乙从他家出来向这群人走了过去,一会他就领着这群人进他家了,……随后我看见这群人就向杨XX家走,杨某甲、杨某乙还有一个女的,还有这一群人都进杨XX家了,我一看这情况,马上从房顶上下来也去杨XX家,到杨XX家门口时,就看见这群人都已经动手了,有的掂棍有的掂刀,在打杨XX,当时场面很混乱,再加上我刚走到杨XX家大门口时,旁边有几个孩掂着棍就朝我头上夯,把我给夯晕在地上了,后面的事我就不清楚了。这群人下车时,我没看见他们掂的有东西,到杨某甲家又出来时,我看见这群人手里掂的都有东西了,有棍、有刀。

7、证人石XX证言:……我们总共去了四辆出租车,我们的车一直开到尚店往东南方向十里左右一个小村庄里。小慧领着我们十几个人去她表叔家,到她表叔家后,小慧进院了,我在院门口。随后,小慧领着我们去后院一户人家,进后院后,不知谁把后院的门关上了,小慧对对方说谁欺负俺表叔了,站出来,评评理,当时人多天黑场面乱,乱吵吵,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回事,双方开始撕打,这时院外进来一群人,进来的人有掂棍的,有掂铁锨的,有掂钢筋棍的,这时我想往外跑,但对方的钢筋棍夯在了我头上,当时我头留血了,我得左额头打出好几公分的伤口,我的左脚跟被打流血了,我们一直往外跑,后来我就去医院了。我认识的有小慧、乔磊、彪、张宝。

8、证人XX证言:……然后小慧的表叔领着我们一群人去了打他的那一家,那一家和她表叔家是前后院,我们一群人进那家的院里后,我看见院里已经站了六、七个人,四五个男人、一个老婆、一个妇女。这四、五个男人手里掂的有铁锨,木棍,小慧说谁打她表叔了出来。然后双方就开始吵吵,那个老婆走到大门口想锁大门,想把我们锁到院里面,我们的人就开始拦。这时从大门外就冲进来七、八个人,手里都惦着铁锨、木棍,还有人拿着砖头,我看见其中一个人拿着一把刀,他们冲进院里就开始打我们,在院里的那几个人也冲上来打,那一家的门口处放的有木棍、砖头,我们的人上去捡着这些东西和他们对打。我拣了一个木棍,对方那个拿刀的人过来朝我脸上就是一刀,我用木棍挡住了,张宝在我旁边上去把这个人得刀夺了过来。然后我们双方就开始混战,当时场面很混乱,都是在乱跑乱打,我们是边打边退,一直跑到四辆面的处,坐上面的后就向庄外开,走到庄外的一座桥头时,桥上停了一辆拖拉机挡住了我们的路,后面打我们的人也追了上来,用木棍、铁锨就开始砸这四辆面的车,我们一群人就开始下车跑,我跑到前面的玉米地里,碰到了张小慧、晓君、李某丙,我刚碰到了他们就过来一辆银白色轿车,小慧的哥开着车,车上还坐着小马、张光,我们四个人也坐上了车,就向前走。还没走一会呢,就被庄上的人拦住了,其中一个人拿棍砸了这辆车的前盖一棍。在张小慧表叔家的院门口,我看到了李某丙,也和我们一起来了。张小慧她表叔和他孩两个人领着我们到他表叔家隔壁的一个院子里。我们去那家时没有掂东西,一直到最后打起来时才掂的有砖头、木棍。

9、证人丁XX证言:……张小慧说是她表叔在家里被人打了,让回去看看哩,之后张小慧就说让我们跟她一块回去摆摆场子,我们几个就同意了。然后我们怕去的人少吃亏,就开始打电话找人,我给俺朋友李某丙打了个电话,我跟他说了情况,他也同意一起去,……我们走到杨某卫生院门口,李某丙跟三、四个人都在哪等着哩。见面后,李某丙让跟他一块的两个人坐到了我坐的出租车上,李某丙跟他一块的另外几个人又坐了一辆出租车,然后我们这三、四辆出租车一块往尚店南杨某赶。到了后,张小慧问谁打她叔了,那家的人也没有说啥,一看我们去了那么多人就开始打电话叫人打俺哩,那家院里站着五、六个人,其中一个女的一边吵闹着一边去锁大门,准备把我们锁到他家院里面,我们不让她锁,就都从院里出来了,刚出来院里的人拿着棍等东西出来打我们,这时院外面从那家周围也来了一、二十个人,手里拿着铁锨、木棍打我们,有的用石头砸我们,我的头被石头砸了一下,这时又过来一个人用棍朝我头上夯了一棍,我就上前抓住棍,用拳朝那个人的头上也不知道身上打了两下,之后又过来了四个人,手里拿着铁锨、石头等东西,我就跑,他们把我挤到一个墙角处打我,我就从地上捡了一截木棍打他们,边打边跑了出来,正跑着哩,也不知谁从后面用铁锨撺了我一下,打住了我的头当时就流血了,并且有点晕。之后张小慧就过来扶着我,俺就一块往村外跑,跑到了路边玉米地里。当时在村里打架时,乔磊、张小慧、李某丙、张宝、石欣欣也在跟村里人对打,但因为天黑人多,他们具体咋打的我不清楚。

10、证人曹XX证言:2008年9月16日晚七点多,我和另外三个出租车司机开车拉了十几个人一直走到一个村庄边上,……看见来时坐我们四个车的人都跑过来了,有三人开开我车后门上车就让我走,我就打着车走,没走几米,我就听见后边有砸车的响声。又往前边走,我们的一辆出租车(豫x)被一辆拖拉机挡住了,我车上的三个人下车就跑,接着我的车和另外三辆车被村上的人砸了。我拉的几个人上车时我没注意带啥东西。只知道后来他们从村上跑出来时,有人拦住不让走,他们三个下车时,我发现有两个人手里拿的有东西,有半米长像是棍。

11、证人吴XX、刘XX、王XX证言证实的情况与证人曹XX证实的情况一致。

12、证人陈XX证言:2008年9月16日晚上7、8点的时候,看见杨某甲领了一群人去了杨XX家。这群人有的围着杨XX打,有的围着宋XX和陈XX打,杨XX、宋XX、陈XX当时都受伤了。杨某甲领的一群人下车时手里都拿着棍、刀等物品。

13、证人杨XX证言:2008年9月16日晚上8点左右,我看见在杨XX家大门外有几十个人在打架,有的拿木棍打,有的用拳头打,在打斗的过程中,我看见有一个人拿一个木棍朝杨XX的妹夫陈XX的头上砸,把陈XX砸倒在地上,这时,村上的群众越来越多,那群人就四散跑了。我还见宋某仙也受伤了,头上流血了。我还看见我们村的杨某甲和杨XX在一起撕打。后来杨XX家的人把那几辆出租车砸了砸,都是棍打的。

14、证人李XX证言:2008年9月16日晚上8点多,有三、四辆出租车到我庄上来了,我就看见从每辆车上下来的都有人,总共大概有二十多个人,这一群人中间前面有不少人进杨某甲家去了,剩下的人都站在他家门口外边,大概停了有几分钟,从杨某甲家院里走出来一群人,朝我庄杨XX家方向去了,我还站在远处看,看见这一群人走到杨XX家门前,听见他家的铁门响了一声,好像是大门关上了,大门外站的还有几个人,我就听见杨XX在院里吵吵起来,当时我站的地方距离杨XX家大概有20米,我只听见杨XX院里以后吵吵的声音,还有咕咕咚咚的响声,也不知道都在院子里干啥,大约停了有五分钟左右,我听见杨XX家院的大门响了一下,像是大门开了,紧跟着就看见一大群人从他家的院里跑了出来,这些人有人手里还拿着像石头和木棍一样的东西,反正这一群人大部分人手里都有东西,这些人有的往庄外出租车那跑,有的顺着大路往北跑,还有人朝河滩方向跑。我就回去到杨XX家看到底是咋回事,到他家大门口时,看见杨某华的妹夫陈XX和杨某华的婶子宋某仙都在杨某华家院里躺着,陈XX头上脸上都是血,我就见陈XX的老婆杨某丽抱着陈XX在那喊。

15、证人杨XX证言:……我听见有一个女的在骂道:“妈个X,谁打我表叔了谁打我表叔了”杨某甲喊着小慧,让咱的人赶紧打,小慧赶紧打,打出事儿是我的,随即就听见里面有叮叮当当的声音,还有人喊着:“打死他,打死他。”我还听见杨XX喊着救人啊、救人啊,我和宋XX、陈XX还有村上的另外几个人都在外边也进不去。大约停有五分钟时间,杨XX开开大门从院里跑了出来,用手捂着头,血顺着胳膊流,我们几个就赶紧去扶杨XX,随即从院里跑出来一群人,见谁来杨XX家就打谁,宋XX去扶杨XX,被一个细高个的人用一个二尺多长的刀砍在了头上,宋XX当时流血了并躺在了地上,这时村上不少人跑过来,我一扭头看见广均在杨XX家门外墙角处爬着,我过去拉起广均,他也不吭声,这时来的群众也不少了,那一群人一看形势不对就四散跑了。

16、证人李XX证言:……过了一会儿,我看见杨某甲和他儿子杨某乙领着一群人出来,然后上了杨XX家,我过去后,见这群人进去后不知谁把大门关上了,我看不见里面发生了什么,我听见一个女的在说话,接着我就听见院子里面有打架的声音,过了一会,我听见杨XX在院子里喊救命的声音,紧接着,我看见杨XX把门打开从院子里跑了出来,刚跑出院门,我看见一个二、三十岁中等身材的人手里拿着一尺来长的刀朝杨XX的手上就砍了一刀,这时杨XX的婶和杨XX的妹夫陈XX过来了拉打建民的那几个人,接着又过来几个人朝宋XX和陈XX身上打,当时杨XX盖房子门口放了好些砖,这些人手里有棍,有刀的就用棍和刀打宋XX和陈XX,手里没东西的就捡地上的砖头乱砸,这一群人分两部分,一部分朝杨XX打,一部分朝宋XX和陈XX打,一直把宋XX和陈XX俩个人打倒在地上不会动,他们才四处散开跑了。我看见这群人从杨某甲家出来时手里拿的有棍子当时他们有的用刀砍,有的用棍子夯,还有的捡地上的砖头砸。

17、证人宋XX证言证实的情况与证人李XX证实的情况基本一致。

18、证人晁XX证言:2008年9月16日晚八时左右,我发现有四五辆出租车在俺村X路口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群人,都是二十多个年轻孩,这些人都进俺村杨某甲家的院子里了,大概有十分钟左右,杨某甲在前,那二十多个年轻孩在后,都从杨某甲家的院子里出来了,当时我看见杨某甲手里拿了个木棍,后面那二十多个年轻孩,一个孩掂了一把刀,其他的孩有的掂的木棍,径直进了杨XX家的院子,此时,我感觉可能要出事,就往杨XX家门口走,到门口时,我就听见院子里叮叮当当的乱了起来,我听见杨XX在院子里喊:“救命啊,打死人了,救命啊”我当时一听,就下意识的往杨XX家的院里进,可发现门边有三、四个年轻孩儿把着门,我和村上群众推门,那几个孩就堵。最后,听到院里的杨XX喊:“救命”我们村上的群众才一拥而上,把门推开,此时,杨XX先从门口出来,他满脸是血往外跑,边跑边喊:“打倒人了”的话,此时,我看到有几个年轻孩围着陈XX在打,有的用拳头打,也有的用木棍夯,打着打着,都从院里打到了外边,这时我看到外边,有几个年轻孩围着从外面过来的宋XX的身上乱打,当时,就把宋XX打到在了地上,此时,村上的人都过来了,那群孩看人越来越多,就都四下跑了。

19、证人杨XX证言:2008年9月16日晚8点左右,我到杨XX家门外看见有二、三十人在杨XX家门外站着,我就通过人群到杨XX家院里,走到屋里,见杨XX和他老婆陈霞及杨XX的弟弟杨某华在那,我进屋的同时,我村杨某乙也跟我进屋,到屋后杨某乙给我说“爷,你下来了。”我就问咋回事,杨某华对杨某乙说,你说怨谁,杨某乙也接着说,你先别说我听我爸的,你听我坤山爷的,我刚要问问杨某乙到底咋回事,我村的李某,也就是现在和杨某甲一块过的女的,就过来喊杨某乙说,你别说了,出来走,杨某乙就站起来从屋里出来,我也从屋里出来了,杨XX,杨某华,陈霞也都从屋里出来,同时从院门外拥进来一群人,我看见这一群人有二十多个人,其中一个是杨某甲还有一个年轻的女的,这女的在那喊着谁打我表叔了,杨某甲就喊“小慧,你出来。”我就想杨某甲是喊那女的哩,我就喊杨某甲给他说:“国超,你要听我说的话,我就说,你们要不听,非要打,谁打死谁都不松活。”杨某甲也不吭声,那边来的一群人中的一个高个,就和杨XX开始撕扯了,另外的那些人也都朝杨XX、杨某华、陈霞三个人拥过去了,我一看打架里,我就赶快往外跑,到大门外边,我就拿出手机想打电话报警,我眼也不好使,还没把号按好,我忽然看见有个人在杨XX家外墙角处躺着,我也不知道是谁,过去一看是陈XX,我喊他,他不吭声。这时就听见我老婆宋XX喊着她头烂了,我扭身过去一看,她脸上淌了不少血,我也顾不上管她,我就朝村西边跑着喊,打出人命了,打死人了,赶紧救人啊。当时打完架后许多人就往外跑,想坐出租车和一辆红色面包车跑,村里人把车拦住了,之后我从红色昌河车里面找到了一把砍刀,是打完架的人事后扔到车里,随后我就把那把砍刀拿出交给俺庄会计杨某栓了。

20、证人杨XX证言:2008年9月16日晚上八、九点时我听见俺庄的一家子婶宋XX在河东岸喊“救命”,我就过来看,到杨XX家大门外,我见宋XX躺在地上,头被打伤了还流着血,在宋XX倒地的南边有两米左右,俺庄的陈XX也躺在地上,脸上也有血,当时周围有很多人都是外边的人,杨XX一会儿也从院里挤出来了,出来时脸上也有伤,我过去后宋XX叫我救她,我就去扶她。刚扶住她我见俺庄杨某甲、杨某乙父子领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的,还有两个年轻孩过来,杨某甲、杨某乙对那两男一女指着我说:“还有他,也是他们的人。”说着其中一个孩用手里掂的棍照我左胳膊上打了两棍,打了他们正西跑了。

21、证人杨XX证言:……晚上七点多时我听见俺二哥杨XX家有好多人在吵吵,我到门外一看,见俺哥家院里有好多人,还有人把在门口。我过去看见杨某甲、杨某乙父子各掂个栎木棍站在院里,我就挤进去对杨某甲说:“国超哥呀,有啥咱说说,可不能弄得不好看了。”杨某甲说:“说啥说”这时我听见俺二哥在里头说话,但我挤不进去,后来也不知咋的,这一群人就往里挤着打俺二哥,因为我也害怕我就跑到外面大路上去了。等一会儿,我见杨某甲领来的人都往外散着跑了,我又回去看,见俺丈夫陈XX都在俺家房子的西北角趴着哩,脸上流着血。这时我见俺三哥杨某华也在那就喊他赶紧救广均。后来广均被送进医院了。

22、证人杨XX证言:……我来到杨XX院外,我看到有两人躺在地上,我仔细一看,是俺庄的陈XX和宋XX(宋XX)两人,杨XX的左脸受伤了,我看见陈XX捂着脸,宋XX抱着头,他俩脸上都有血。这时,我看到杨XX也有血,我问杨XX咋回事,杨XX说:“来一群人到俺家打架了,是杨某甲找的人。”打架时我记的在一辆红色昌河车旁边,杨某山拿了一把砍刀给我了。当时场面很乱,我也记不清当时还有谁在场了。

23、证人陈XX证言:2008年9月16日20许,我听到邻居杨XX家有吵架声,于是,我就到杨XX家。看到杨某甲和他儿子杨某乙领了二三十人在杨XX家的院子里,杨某甲他们正和杨XX家的人“理论”,我站在杨XX家的堂屋门口看,看到杨某甲右手拿了一把刀,刀有5厘米左右宽,有50厘米左右长,杨某乙右手也拿了一把刀,杨某甲领的人有的拿棍。正在这时一个女的站出来,我听到有人叫她小慧,小慧手里拿了一块整砖说:“谁打我表叔了,谁打我表叔了”这时,杨XX的婶子宋XX说:“因为那点包谷值当吗”小慧就上去用砖头朝宋XX的头上砸了一下,当时宋XX的头上流血了,都流到脸上了。杨某甲和他领的人就上去打杨XX、杨某华、宋XX、杨某山四人,双方就打了起来。正打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叫了一声“有人被打倒了”杨某甲和他领来的人就打着往大门外走,我跟在后面看,我到杨XX家大门口时看到双方还在大门外打,我还看到陈XX在大门外墙角处趴着,有三个人正拿着棍朝陈XX身上打,这时杨XX到陈XX跟前,这三个人就跑了,这时又有人喊“打倒人了,打倒人了”,杨某甲和他领来的人就跑了。

24、证人杨XX证言:2008年9月16日下午,因为杨某甲轧倒了俺家地里的玉米,我和杨某甲就发生了撕扯,俺哥杨XX也过来和他撕扯,俺们撕扯了一会,就分开了……我看见从俺哥家里跑出来一群人慌慌张张的向车的方向跑,我开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赶快躲到一边给他们让路,就有一个女人跑在了最后,前面的人喊着小慧快点。这群人出来时,有人掂的有刀,有人掂的有棍,还有的人手里掂的有砖头。我还看见了杨某甲手里掂的有棍,也在这群人里。然后我跑到俺哥家里,看见俺哥杨XX、俺婶宋XX、俺妹夫陈XX都在院子躺着,其中陈XX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我一看这种情况就在院子里照顾他三人一直到最后。

25、活体损伤鉴定书:陈XX损伤程度为重伤;杨XX被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宋XX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6、并有舞钢市公安局的在杨某栓处扣押刀一把的扣押物品清单在卷佐证。

上述证据经当庭质证,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未提出实质性异议,各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使用。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甲因琐事与杨XX家发生矛盾并撕打后找人帮他“出气”,被告人李某丙等十几人在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的带领下晚上窜入杨XX家中,使用棍棒等凶器致使陈XX受重伤,杨XX、宋XX受轻微伤,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李某丙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甲及其辩护人当庭辩称被告人杨某甲的行为构不上犯罪之理由与本院查证的事实不符,且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故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杨某乙及其辩护人当庭辩称被告人杨某乙的行为构不上故意伤害罪之理由与本院查证的事实不符,且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故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李某丙及其辩护人当庭辩称被告人李某丙的行为构不上犯罪之理由与本院查证的事实不符,且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故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李某丙在监视居住期间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犯曹云飞,属有立功表现,应予以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9月17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止。)

被告人杨某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11月7日起至2012年10月10日止。)

被告人李某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11月7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审判长张红鸽

代理审判员张永波

人民陪审员郝小伟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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