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申请执行人怀化市鹤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新信用社与被执行人怀化世雄饲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鹤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怀化市X村信用合作联社建新信用社。

负责人杨某某,该社主任。

被执行人怀化世雄饲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某某。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9)怀鹤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于2009年8月10日向被执行人怀化世雄饲料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到期后其仍未履行。2009年8月27日本院依法委托怀化市鹤城价格认证中心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座落于怀化市鹤城区X路福建商贸城内的XX及XXXX进行价格鉴定,鉴定该厂房及机械设备的价值为x.5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怀化世雄饲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座落于怀化市鹤城区X路福建商贸城内的XX及XXXX。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谭建平

执行员唐明

执行员谭显望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舒美淘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