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仝某某诉王某甲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原告仝某某。

委托代理人帖某。

被告王某甲。

被告王某乙。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2008年9月30日原告与被告王某乙签订租房合同一份,约定原告租用二被告位于郑州市管城区X村的厂院及厂房,租期一年。原告向被告交纳了一年的租金3.4万元,被告王某甲于2008年10月13日向原告出具3.4万元收条一份。2008年11月27日原告收到南曹乡政府通知,称原告租用的厂房厂院系违法建筑,并要求原告与2008年12月1日年搬离。原告遂于2008年12月初搬走。此后原告多次向二被告要求返还租金,二被告拒不返还。故原告诉请判令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无效、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租金3.4万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王某甲于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前退还原告租金九千元,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前退还原告租金一万元,其余部分原告自愿放弃。

二、原告放弃对被告王某乙的诉讼请求。

三、若被告王某甲未按上述期限退还租金,则需全额退还原告预付的租金三万四千元。

四、案件受理费三百二十五元,由原告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长郭明

审判员彭磊

代理审判员牛建军

二○○九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刘杰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