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张某某交通肇事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

辩护人朱某某,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以郑管检刑诉〔2009〕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7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马晓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及其辩护人朱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10日4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驾驶豫KH26××号轻型卡车,沿郑州市原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站马屯村口时,撞上从同方向停放在东侧路边的粤YS02××号越野车左后车门下车的被害人吴××,致使吴××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吴××死于腹腔器闭合性损伤。

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张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

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5项“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之规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之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之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某的亲属已于2009年5月14日赔偿被害人亲属人民币x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抓获经过、交通事故现场图、道路交通事故照片、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张某某驾驶证、豫KH26××号货车行驶证、车辆信息表复印件、张某某驾驶人信息表、郑州市公安局警令部110报警服务台证明、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20电话受理登记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四大队扣押物品及文件清单、证人周××、余××、黎××、胡××的证言、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公(郑)尸检(检)字(2009)X号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性质,对其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幅度以内处以适当刑罚。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告人亲属已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5月25日起至2010年1月24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柯冀军

人民陪审员任明中

人民陪审员陈廷英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代)书记员李崟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交通 某某 肇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