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赵某甲与刘某、赵某乙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靖边县人民法院

原告赵某甲(又名赵X浪),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略)。农民。

被告刘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略)。农民。

被告赵某乙,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略)。农民。

本院于2010年7月15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赵某甲诉被告刘某、赵某乙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王彦弼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原告赵某甲诉请二被告偿还欠款6000元;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经查,2010年4月,被告刘某经中介人赵某乙介绍,购买原告赵某甲小汽车一辆,当时因被告刘某资金周转不灵,出具欠款6000元的欠条一支。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现原告诉请偿还。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由被告刘某于2010年10月3日前偿还原告赵某甲欠款6000元;被告赵某乙不承担责任。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赵某甲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王彦弼

二O一O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锏喎U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