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北京首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首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大成里芳园X号。

法定代表人徐某甲,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某乙,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首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员,住(略)。

被告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宣武区X街二号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何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职员,住(略)。

原告北京首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成公司)与被告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岳恒公司)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7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军独任审判,于2009年7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首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某乙,被告天岳恒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何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首成公司诉称,被告职工张路平居住的本市丰台区大成里小区房屋由原告负责供暖。至今,被告尚欠该职工所住房屋2004年度至2007年度供暖费共计8811.44元。现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所欠供暖费8811.4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天岳恒公司辩称,对于原告起诉的供暖事实没有异议,但不是被告不给付供暖费,而是原告一直未向被告催要过,现在已经过去多年被告已无法核实是否拖欠供暖费,此外被告单位费用年年结算,所以无法给付前几年的供暖费,如果给付也只同意给付近两年的。

经审理查明:

1996年8月15日,天岳恒公司(原名称某北京市房屋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太平桥供暖分公司与北京市X街房产经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金融房产公司)签订供暖协议书1份,约定由金融房产公司为天岳恒公司职工所住房屋提供供暖服务。

1998年7月15日,金融房产公司与北京市第一房屋管理修缮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第一房修公司)签订协议书1份,约定将包括为天岳恒公司职工所住房屋提供供暖服务在内的各项权利义务交由第一房修公司承接。2005年11月,第一房修公司将有关青塔小区收取供暖费的债权债务转移给首成公司。此后,由首成公司继续负责为天岳恒公司职工张路平所住本市丰台区大成里小区蔚园X号楼X号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15.94平方米)提供供暖服务,并负责收取供暖费用。至今,天岳恒公司尚欠张路平所住房屋2004年度至2007年度冬季供暖费共计8811.44元。

上述事实,有首成公司提供的供暖协议1份、协议书1份、证明1份、明细表2张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首成公司作为供暖企业,其履行供暖义务并收取供暖费不仅是基于供暖合同,而且是基于有关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采暖用户是个人且有工作单位的,由个人所在单位交纳供暖费。本案中,天岳恒公司职工张路平长期居住在由首成公司负责供暖的房屋内,其既是该房屋的使用人,也是实际采暖用户,因此其所在单位有义务为其交纳供暖费。现首成公司要求天岳恒公司给付所欠供暖费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天岳恒公司当庭提出的辩称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对首成公司的付款请求权构成有效抗辩,故本院不予采信。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北京首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暖费八千八百一十一元四角四分。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不服本判决金额部分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判员刘军

二○○九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吴晓童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