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沈某甲等四人诉被告桐柏县规划局土地规划行政许可一案行政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一审原告)沈某甲。

委托代理人任某某。

上诉人(一审原告)沈某乙。

上诉人(一审原告)陈某丙。

上诉人(一审原告)陈某丁。

四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周天雷,河南兴淮(略)事务所(略)。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桐柏县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门某某,任某长。

委托代理人樊某,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周明军,河南朝野(略)事务所(略)。

一审第三人徐某汉。

委托代理人徐某某。

委托代理人刘章雨,河南兴淮(略)事务所(略)。

一审原告沈某甲等四人诉被告桐柏县规划局土地规划行政许可一案,不服桐柏县人民法院(2010)桐行初字第30-X号行政判决,上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桐柏县人民法院(2010)桐行初字第30-X号行政判决;

二.发回桐柏县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侯大勇

审判员宋汉亭

审判员尹应哲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马明伟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