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何某乙过失致人死亡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10)郴刑一终字第X号

原公诉机关湖南省(略)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甲,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农民,系被害人何某勇的父亲。

原审被告人何某乙,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农民,小学文化。

(略)人民法院审理(略)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何某乙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于2010年4月9日作出(2009)郴北刑初字第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甲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审查有关上诉材料,询问上诉人何某甲,讯问原审被告人何某乙,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人何某乙与被害人何某勇因打架存在过节。2009年6月30日18时许,被告人何某乙和何某雄、小波(均在逃)在郴州市X镇X村看见了被害人何某勇,被告人何某乙便提出去找何某勇索赔。之后,被告人何某乙等人在同祥村中天超市门口找到被害人何某勇,并碰到“小涛”和“敏仔”,被告人何某乙在被害人何某勇的肩部拍了一下,被害人何某勇便吓得迅速逃进了超市对面一栋楼房,被告人何某乙紧追其后,并要“小波”等人将其包围。当被告人何某乙追至该楼楼顶平台出口处时,被害人何某勇已经躲到了平台的护栏外,并勾腰沿着护栏外的屋檐从东往西走,被告人何某乙仍跟在其后面进行追赶,要其不要跑,并要其赔钱。当被害人何某勇走到护栏外的一根竹竿处时,身某失去平衡,坠楼身某。被告人何某乙等人见状立即逃离作案现场。经刑事科学鉴定,被害人何某勇系高坠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左肺严重挫裂伤引起大失血死亡。案发后,被告人何某乙在家人的陪同下于2009年7月1日17时许向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何某勇系(略)鲁塘镇X村X组村民,系农村居民。被告人何某乙的犯罪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甲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x元,其中死亡赔偿金x元(按2009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10元×20计算)、丧葬费x元(按2008年度湖南省职工平均工资1923.5元×6计算)。案发后,北湖区委政法委牵头会同鲁塘镇政府、下鲁塘村X村支两委,被害人与被告人双方当事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何某乙等人筹资x元赔偿给被害人何某勇的家属。该赔偿协议已履行完毕,其中何某乙家属筹资赔偿x元。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有经原审查证属实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何某乙的供述证明:2009年6月30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何某乙在鲁塘大市场附近发现曾打伤自己的被害人何某勇。被告人何某乙向哥哥何某雄及“小波”提出把被害人抓住让其赔偿医药费。之后,被告人何某乙等人在同祥村中天超市门口找到被害人何某勇,并碰到“小涛”和“敏仔”,被告人何某乙在被害人何某勇的肩部拍了一下,被害人何某勇便吓得迅速逃进了超市对面一栋楼房,被告人何某乙紧追其后,并要“小波”等人将其包围。当被告人何某乙追至该楼楼顶平台出口处时,被害人何某勇已经躲到了平台的护栏外,并勾腰沿着护栏外的屋檐从东往西走,被告人何某乙仍跟在其后面进行追赶,要其不要跑,并要其赔钱。当被害人何某勇走到护栏外的一根竹竿处时,被告人何某乙看到被害人何某勇的头部晃了几下,左手划了一下搭在护栏上的竹竿,身某失去平衡,掉了下去。被告人何某乙下楼发现被害人何某勇头部有血,没有动弹,见状立即逃离作案现场。

2、证人何**的证言证明:2009年6月30日17时40分许,何某鹏和堂弟何某勇(即被害人)在鲁塘镇中天超市附近碰见被告人何某乙等人。被害人何某勇告诉何某鹏其与何某乙有过节,要何某鹏注意一下。当何某鹏与被害人准备离开时,被告人何某乙等人围过来,被害人何某勇见势不妙就往对面一栋未完工的三层楼房上面跑。何某乙等三、四人就追,其他人分头包围。何某鹏离开现场后打被害人何某勇的电话,被害人一直没有接,后得知被害人从三楼摔下,伤得很重,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3、证人汪**的证言证明:汪艳平系被告人何某乙的妻子。2009年7月1日13时,被告人何某乙回到家中,并告诉汪艳平,2009年6月30日,被告人何某乙在中天超市后的一栋三层楼房追赶一名此前和被告人有纠纷的男子时,该男子失手从房顶掉下,被告人何某乙看到该人伤得很重就离开了。汪艳平听后就去叫被告人何某乙的父亲,并和亲属商量后陪同被告人到公安机关自首。

4、证人何**的证言证明:2005年4月份中旬的时候,被害人何某勇等人在鲁塘镇X村张飞饭店将被告人何某乙打伤。不久,被告人何某乙纠集人员将何某鹏打伤。2006年5月份左右,被害人何某勇帮助何某鹏将与其原来存在纠纷的被告人何某乙抓到鲁塘镇X村的家中。后经双方协商,何某乙赔偿何某鹏x元,还写了协议。后听说被告人何某乙不服气,扬言要报复。

5、证人何**等五名证人的证言证明:2009年6月30日18时许,一年轻男子在一帮年轻男子的追赶下,从鲁塘镇中天超市对面的一栋房屋三楼平台处摔下。

6、证人何**的证言证明:2009年6月30日18时50分,何某甲接到其二儿子(即被害人何某勇)的手机打来的电话,对方称是鲁塘医院的医生,并说其儿子正在医院抢救,快不行了。赶到医院后,又随救护车到了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2时38分,医生宣布被害人何某勇死亡。

7、证人何**的证言证明:2009年7月1日15时左右,何某乙的叔叔何某红打电话给何某赞说,被告人何某乙想投案自首。何某赞答应并要其在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门口等。17时许,何某赞带被告人何某乙到北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自首。

8、户籍资料证明,被告人何某乙作案时已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9、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证明案件的由来。

10、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涉案其他人员的侦查情况。

11、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平面示意图及现场照片证明案件发生的地点及现场情况。

12、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明,被害人何某勇系高坠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左肺严重挫裂伤引起大失血死亡。

13、被害人何某勇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甲的户籍身某证明,证实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身某、年龄等基本情况。

14、“6.30”案件民事筹资赔偿协议复印件及镇综治办收取被告人何某乙的家属支付赔偿款收条复印件,证实本案民事赔偿部分已经相关部门调解,当事人双方已就民事赔偿协商一致,由被告人何某乙等人筹款x元赔偿给被害人何某勇家属,并已履行完毕。其中何某乙家属筹资赔偿x元

原审判决认为,被告人何某乙应当预见自己的追赶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何某勇死亡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其疏忽大意的过失导致被害人何某勇死亡,被告人何某乙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何某乙有自首情节,并通过政府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何某乙减轻处罚。被害人与被告人双方当事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何某乙等人筹资x元赔偿给被害人何某勇的家属,该赔偿协议已履行完毕,且已明显超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甲提出的赔偿请求数额,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甲提出要求被告人何某乙赔偿经济损失x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判决:被告人何某乙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甲的诉讼请求。

上诉人何某甲上诉提出: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提出赔偿x元的诉讼请求,被上诉人及其家属只向上诉人赔偿了4万元,其余款项均是政府及社会捐助,故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民事损失并未赔偿到位。

原审被告人答辩称:家中经济条件困难,但经家庭和政府、村里筹钱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

经审理查明,本院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略)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列举了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所列举的证据已在一审开庭时当庭宣读、出示并质证,上诉人何某甲未提出新的证据。本院对原审判决列举的证据及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何某乙应当预见自己的追赶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何某勇死亡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其疏忽大意的过失导致被害人何某勇死亡,原审被告人何某乙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原审法院认定原审被告人何某乙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赔偿亦已到位,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原审被告人何某乙减轻处罚并无不当。关于上诉人何某甲上诉提出“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提出赔偿x元的诉讼请求,被上诉人及其家属只向上诉人赔偿了4万元,其余款项均是政府及社会捐助,故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民事损失并未赔偿到位”的上诉理由。经查,本案案发后,双方当事人在北湖区政法委、北湖区X镇政府、下鲁塘村X村支两委的参与下,就本案所涉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且已履行到位。上诉人作为死者家属已获赔x元,该赔偿数额远高于法定的赔偿数额。故上诉人上诉称民事损失未赔偿到位与事实不符,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黄某军

审判员雷媚娟

代理审判员张波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代理书记员段炼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何某 死亡 过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