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原告:孟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所地:鞍山市立山区X路X栋X单元X层X号。

委托代理人:韩显臣,辽宁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鞍山市铁东区朱某医疗美容外科诊所业主。住所地:鞍山市铁东区X街X栋X号。

被告:张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鞍山市铁西区张某医疗美容诊所业主。住所地:鞍山市铁东区X街X栋X号。

委托代理人:回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鞍山市商业银行职工。住所地:鞍山市铁东区X街X栋X单元X层X号。

案由: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经审理查明:原告于2008年9月23日在鞍山市铁东区朱某医疗美容外科诊所,由被告朱某和张某共同为其进行颞部提升术。术后手术部位因感染脱发,现原告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及后续治疗费用。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朱某和被告张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孟某某经济损失5500元;

二、双方再无其它纠纷。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付锐

人民陪审员郭丹竹

人民陪审员张丽娟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代理书记员李卓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医疗 损害赔偿 纠纷 铁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