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谭某破坏电力设备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贵港市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谭某。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于2010年12月24日被刑事拘留,2011年1月24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贵港市看守所。

贵港市X区人民检察院以覃检刑诉(2011)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谭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于2011年3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贵港市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谭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3年1月11日晚上,被告人谭某在村中遇见吴×(另案处理),两人在聊天中说到近来无钱使用,被告人谭某便提出去偷本村禾塘边的电线,吴×也同意,并约定凌晨在本村小卖部会合。次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谭某带上一把胶钳出到小卖部与吴×会合,吴×提出叫吴凯艺(已判刑)一起去,两人去到吴凯艺家叫上吴凯艺一起窜到本村禾塘边变压器旁边,由吴凯艺望风,被告人谭某与吴×轮流爬上电杆剪电线,将两条电杆之间的4条共约200米长的铝芯电线剪下来藏匿于吴凯艺大伯吴××旧屋。案发后,公安机关已依法收缴被盗赃物退回被害人石卡镇X村民委员会。被告人谭某于2010年12月2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到案经过、报案经过、户籍证明、提取笔录、领某、证明、(2003)港北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书,证人吴×尧、吴××陈述、同案犯吴凯艺的供述材料以及公安机关绘制的现场图、拍摄的现场照片、制作的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谭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取贵港市X村正在使用的电缆线,其行为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又危及公共安全,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应择一重罪处罚,即应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谭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在实施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谭某提出犯意并积极参与盗窃行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被告人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本院决定予以从轻处罚。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安全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打击犯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某、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谭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12月24日起至2013年12月23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审判长黄保昌

人民陪审员莫继才

人民陪审员蔡坚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梁品

附适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某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组织、领某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四款: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电力设备 破坏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