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由某申请执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泾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由某,女,汉族,X年X月X日生,村民。

被执行人李某,男,汉族,21岁,村民。

由某申请执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1月13日立案执行,依据生效的(2010)泾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李某应归还由某借款3590元,承担诉讼费50元。

本案经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以给付人民币3000元该案执行和解的一致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0)泾民初字第x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张剑斌

审判员张忠利

审判员李某义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乔文涛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