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山东万达化工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案

时间:2004-06-15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4)东民二初字第33-1号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4)东民二初字第33-X号

原告山东万达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实业塑胶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解放塑料制品厂。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4年6月14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查封被告上海解放塑料制品厂价值(略).5元的厂房,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告上海解放塑料制品厂位于上海浦东新区X镇X路X号的厂房(全部)。查封期间,不得买卖、出让或转移。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刘宪福

审判员许建祥

审判员张晓宾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车新文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