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被告人黄某犯招摇撞骗罪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公诉机关安阳市X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因犯诈骗罪,于2009年1月4日被安阳市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09年5月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0年6月7日被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刑事拘留,2010年7月13日被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逮捕。现押于安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张某乙、王某,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阳市X区人民法院审理安阳市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犯招摇撞骗罪一案,于2010年12月27日作出(2010)文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以被告人黄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黄某不服,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自己有立功情节,原判量刑重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黄某犯招摇撞骗罪的部分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安阳市X区人民法院(2010)文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安阳市X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董青松

审判员廖奇志

代理审判员高源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王某(兼)

安法网X号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招摇撞骗 被告人 黄某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