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于某与武某、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于某,女,X年X月X日生。

委托代理人吴晔方,河南神龙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某,女,成年。

被告李某,男,成年。

二被告委托代理人陈华民,荥阳市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于某诉被告武某、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受邢某委托,出租其位于某阳市X路市政公司家属楼下的房屋一处。二被告系夫妻。2010年4月11日,被告武某与原告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一份,承租该房屋,租期自2010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0日,年租金6800元,每半年交一次,每次交3400元。协议签订后,一直由被告李某向原告交房租。2011年9月,原告发现被告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被告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原告已于2011年9月22日通知被告解除合同,被告拒不履行合同解除后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房屋,赔偿原告损失3400元,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元,并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院认为:于某在本案租赁合同纠纷当中,仅是受房屋所有权人邢军委托,处理该房屋出租事宜,并非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于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某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任丙申

审判员张洁

审判员赵某国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张利景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