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裴某诉康XX离婚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西安市高陵县人民法院

原告裴某。

被告康XX。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裴某于2012年2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称我与被告经人介绍于1991年10月结婚,X年X月X日生一子康乐,现已成年。双方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感情一般,近年常因生活琐事闹矛盾,无法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原、被告离婚;2、共同财产依法分割;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原告裴某与被告康XX自愿离婚;

2、双方再无任何争议。

本案诉讼费3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裴某承担(原告已预交300元,退回15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王文科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李欣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离婚 纠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