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武某诉被告张某、刘某乙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志丹县人民法院

原告武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志丹县人,住(略)。

被告张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现住(略)。

被告刘某乙,男,汉族,现年32岁,住(略)。

本院于2011年9月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武某诉被告张某、刘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1日,被告张某因做生意资金周某困难,向原告借款30000元,月利息450元,未约定贷款期限,由被告刘某乙担保,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均为给付。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该30000元借款本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由被告张某给付原告武某本金30000元,及该30000元自2010年10月1日至付款之日按月利息450元计算的利息,于2012年3月8日前给付;由被告刘某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交纳275元,由被告张某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长姚小林

代理审判员李娜

代理审判员赵秀东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张某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