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武功县XX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追索赔偿款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武功县人民法院

原告武功县XX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公司住址:武功县XX路。企业代码:x.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XXX,陕西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XXX,武功县XX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XX,男,汉族,XX年X月生,武功县X村民。

委托代理人XXX,武功县司法局XX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XXX,男,汉族,XX年XX月生,武功县X村民。

委托代理人XX,武功县X镇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第三人XX,男,汉族,XX年XX月生,中国XX军第XX厂职工,住该厂福利区。

第三人XXX,男,汉族,XX年X月生,中国XX军第XX厂职工,住该厂福利区。

原告武功县XX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XX、XXX第三人XX、XXX追索赔偿款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武功县XX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二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XX、XXX经本院传票传唤,逾期未能到庭。第三人XX、XXX经本院传唤,拒绝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武功县XX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诉称:2008年X月X日XX驾驶陕DSXX号出租车沿XX线由西向东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XXX(第三人XX之妻)死亡、XXX受伤,XX在本次事故中作为主要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并有重大过失。事后,第三人起诉要求二被告及原告承担责任。经武功县人民法院对两案进行审理并判决:由XXX赔偿第三人x.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500元和赔偿x.8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500元;因XX在本次事故中有重大过失和本案原告负连带责任。至今,原告已经因本次事故支付110000元。状诉请求:1、请求判决二被告偿付原告为第三人(XX、XXX)垫付的各种赔偿款11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院认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本案原告武功县XX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应当在清偿完全部赔偿款之后方可行使其追偿权。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经审判委员会研究,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武功县XX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0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某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白XX

审判员:屈X

代理审判员:王XX

二0一二年X月XX日

书记员:马龙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