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王杰峰与济源市公安局济水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王杰峰:

你因与济源市公安局济水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不服我院于2009年5月14日作出的(2009)济中行终字第X号行政判决,你以该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判决不公为由,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撤销本院作出的(2009)济中行终字第X号判决。本院受理你的再审申请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本院认为:济水分局和一、二审法院认定你的行为构成扰乱单位秩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你要求撤销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济中行终字第X号行政判决的理由不足,不应支持。且你并未提供新证据证明本院判决存在错误。

综上,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你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立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予以驳回。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