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03.31.九十七年度拍字第七二號民事裁定

时间:2008-03-31  当事人:   法官:彭淑苑   文号:97年度拍字第72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拍字第72號

聲請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甲○○

代理人乙○○

相對人丙○○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

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又上開規

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一)、相對人分別於民國94年11月28日及95年1月26日,以其所有

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其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

未清償)及將來所負一切債務之清償,分別設定新臺幣(下同)3

,050,000元及48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權利存續期間

自94年11月23日起至144年11月22日止、自95年1月23日起至145年

1月22日止,利息、遲延利息、違某、債務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

之約定,並已辦畢抵押權設定登記在案。

(二)、相對人分別於94年11月29日、95年1月27日向聲請人借款2

,540,000元、400,000元,約定借款期間自94年11月29日起至124

年11月29日止、95年1月27日起至102年1月27日止,其還款方式則

約定本金之償還寬限期為自實際借用日起36個月,期滿則採年金法

計算,分324期,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利率則依貸款契約書個別貸款條件第3條之約定計息、按聲請

人定儲利率指數加碼年率百分之7.33按月計付,並隨聲請人定儲利率

指數變動而調整。上開兩筆借款均約定如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

本金時,即喪失期限利益,應即全部清償,除仍按上開利率計算遲延

利息外,並自逾期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

百分之10,超過6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加付違某。詎相對

人就前開兩筆借款,並未依約繳納本息,迄今尚欠借款本金2,540,

000元、315,395元,及自96年10月29日、96年12月27日起之

約定利息、違某未為清償。

(三)、相對人未依約繳納上開借款,迄今總計尚欠借款本金2,855,395

元及約定之利息、違某未為清償,按上開約定,業已喪失期限利益

,惟屢經催討,均未獲置理,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情,

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其他約定事項、貸款契

約書(以上均影本)各2份客戶貸款資料查詢(依歸戶)影本1紙、土

地登記電子謄本7份及建物登記電子謄本2份為證

三、經查,聲請人所提上開各項資料,核與其聲請意旨相符,且經本院依

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規定,通知相對人得於文到5日內就上開抵押權

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並已於97年3月21日合法送達相對

人,惟迄未見相對人有所陳述,從而,聲請人聲請拍賣如附表所示之

抵押物,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

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3月31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彭淑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

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97年3月31日

書記官王恬如

┌───────────────────────────────────────────────────────┐

│附表:97年度拍字第72號│

├──┬──────────────────────────┬─┬────────────┬──────┬───┤

│編號│土地坐落│地│面積│││

│├───┬────┬────┬────┬───────┤├──┬──┬──────┤權利範圍│備考│

││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

├──┼───┼────┼────┼────┼───────┼─┼──┼──┼──────┼──────┼───┤

│001│新竹縣│竹東鎮│九莊││394│建│││381.01│1239/100000││

├──┼───┼────┼────┼────┼───────┼─┼──┼──┼──────┼──────┼───┤

│002│新竹縣│竹東鎮│九莊││410│建│││16169.51│167/100000││

├──┼───┼────┼────┼────┼───────┼─┼──┼──┼──────┼──────┼───┤

│003│新竹縣│竹東鎮│九莊││411│建│││107.44│2867/100000││

├──┼───┼────┼────┼────┼───────┼─┼──┼──┼──────┼──────┼───┤

│004│新竹縣│竹東鎮│九莊││503│建│││664.16│150/100000││

├──┼───┼────┼────┼────┼───────┼─┼──┼──┼──────┼──────┼───┤

│005│新竹縣│竹東鎮│九莊││527│建│││68.02│全部││

├──┼───┼────┼────┼────┼───────┼─┼──┼──┼──────┼──────┼───┤

│006│新竹縣│竹東鎮│九莊││814│建│││2658.26│161/100000││

├──┼───┼────┼────┼────┼───────┼─┼──┼──┼──────┼──────┼───┤

│007│新竹縣│竹東鎮│九莊││983│建│││2167.53│160/100000││

└──┴───┴────┴────┴────┴───────┴─┴──┴──┴──────┴──────┴───┘

┌─────────────────────────────────────────────────────────────────┐

│附表(建物)︰97年度拍字第72號│

├──┬──┬────┬────┬────┬───────────────────────┬────────────┬───┬───┤

│││││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單位:平方公尺)│附屬建物單位:平方公尺)│││

│││││├───┬───┬───┬───┬───┬───┼────┬───┬───┤權利││

│││││主要建築│主建物│主建物│主建物│主建物│主建物│合│主要建│面│面│││

│編號│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層及│層及│層及│層及│層及││││積││備考│

│││││材料及│面積│面積│面積│面積│面積││築材料│││││

││││││││││││││單│範圍││

│││││房屋層數││││││計│及用途│積│位│││

├──┼──┼────┼────┼────┼───┼───┼───┼───┼───┼───┼────┼───┼───┼───┼───┤

│001│267│竹東鎮○○○○段│住家用,│一層:│二層:│三層:│四層:││136.23│陽台等四│11.58│平方公│全部││

│││莊街X│527地號│鋼筋混凝│36.48│40.69│39.82│19.24│││項││尺│││

│││巷6號││土造,4││││││││││││

│││││層││││││││││││

├──┼──┼────┼────┼────┼───┼───┼───┼───┼───┼───┼────┼───┼───┼───┼───┤

│002│727│竹東鎮○○○○段│工業用,│一層:│地下一│地下二│││375.54││││439/10││

│││莊街X│396地號│鋼筋混凝│12.57│層:│層:│││││││0000││

│││號││土造,3││177.66│185.31│││││││││

│││││層││││││││││││

└──┴──┴────┴────┴────┴───┴───┴───┴───┴───┴───┴────┴───┴───┴───┴───┘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