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李某某、户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

时间:2006-09-11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6)海刑初字第2665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6)海刑初字第X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大专文化,北京永安伟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户某所在地(略)。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于2005年8月4日被羁押,同年9月9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户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初中文化,北京永安伟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安装队队长,户某所在地(略)。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于2005年8月4日被羁押,同年9月9日被取保候审。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刑诉字[2005]第2392、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户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06年8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此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员王冬香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刘兆丰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