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平顶山市德坤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平顶山市三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09-07-31  当事人:   法官:刘威   文号:(2009)湛民初字第704号

原告平顶山市德坤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X街东X号。

法定代表人白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被告平顶山市三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本市X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王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史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霍伟军,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平顶山市德坤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公司)与被告平顶山市三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德坤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某,被告三和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史某某、霍伟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德坤公司诉称,原告于2006年11月与被告签订原煤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原告开始依约向被告发送原煤。后双方一直保持此项业务关系。被告陆续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2008年11月5日,双方再次订立煤炭买卖合同。原告依据此份合同向被告供应了2512.56吨原煤。截止2009年4月8日,被告共欠原告货款x.28元。因被告拖欠货款,原告只好高息借用他人资金用于经营。综上,现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欠款x.28元及利息,利息从每批供应原煤的次月开始计算。

被告三和公司辩称,被告对欠款本金数额无异议。现被告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欠款。待被告资金形势好转后慢慢偿还原告的欠款。被告无能力一次性还款。原告主张的利息应从法院受理本案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经审理查明,2006年11月至2008年11月5日,原告先后与被告三和公司签订四份煤炭买卖合同。四份合同均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煤炭,数量以被告方过磅为准。每月的X号为结算日,次月2日由原告开具增值税发票,中旬支付货款。2007年1月26日,原告向被告发送价值x.82元的原煤。2007年4月2日,被告向原告支付煤款x元,2007年7月1日支付x元。2007年9月1日原告向被告发送了价值为x元的原煤,2007年的9月13日和10月8日被告依次向原告支付煤款x元和x元。2008年元月21日、4月24日和7月10日,被告依次向原告支付煤款x元、x元和x元。2008年10月份,原告向被告发送原煤价值x.7元。同年11月5日发送原煤价值x.52元。11月24日、11月26日,原告两天向被告发送总价值为x.24元的原煤。2008年12月22日,被告向原告支付煤款x元。2009年2月份、3月份,被告向原告各支付煤款x元。至原告起诉前,被告尚欠原告货款x.28元。因被告未按期向原告支付货款,造成原告资金周转困难,原告为维持正常经营,自2006年以来,共高息向他人借用资金x元。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四份煤炭买卖合同书、对账单、借款借据和双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在卷为凭。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订立的煤炭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被告三和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即验收原煤后的次月中旬支付货款。现被告未全部履行此项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因被告的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属被告在订立煤炭买卖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故对原告主张的利息损失应予以支持。原、被告之间存在数笔相同种类的债务,且均为到期债务。被告分期清偿的欠款应优先抵充先到期的债务。被告共向原告履行了x元的货款,抵充前两批货款后,仍有x.8元的差额。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平顶山市三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平顶山德坤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x.28元及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其中x.82元从2007年10月11日起计算利息;x.7元从2008年11月11日起计算利息,x.76元从2008年12月11日起计算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x元,由被告平顶山市三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某

审判员岳华锋

审判员甄松淼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马少培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