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交通法律 >> 查看资料

孕妇因车祸流产获得精神赔偿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孕妇因车祸流产获得精神赔偿 孕妇因车祸流产获得精神赔偿
已有身孕4个月的原告毋某,乘坐丈夫借来的轿车返回老家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而受到精神伤害,遂起诉肇事车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肇事车主赔偿原告毋某经济损失285.3元及精神抚慰金8000元,赔偿轿车车主原告陈某经济损失25909元。
  2005年9月2日17时许,司机刘平驾驶豫qa1829号半挂大货车行驶至连霍高速公路647公里时,因超载导致刹车失灵,先后追尾由申某(毋某丈夫)驾驶的另一原告陈某的豫al9658号小轿车及其他两辆车。事发次日,毋某感到不适,在家人的陪同
孕妇因车祸流产获得精神赔偿 孕妇因车祸流产获得精神赔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