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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楼市伎俩关键字:货不对板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霍小姐初来广州,人生地不熟,希望在天河商务中心区附近租一套物业居住,e中介公司的经纪人介绍了天河区某个小区的单身公寓给霍小姐,霍小姐听了经纪人的介绍后,对该房子还算满意,要求实地睇楼。 
 
   睇楼过程相当顺利,霍小姐看到该单身公寓内的配置均是名牌产品,并当场咨询业主是否搬走这些配置,业主称:“如果以2600元/月的租价成功出租,那么他将不会搬走这些配置。”霍小姐经回家考虑后认为该租价较合理,便与经纪人约定第二天签约。签约当天,经纪人带霍小姐到该单位内,清点室内配置,经纪人将室内的配置一一记录在租赁合同内,霍小姐与业主均认为无问题,便在合同上签字了。

   第二天,霍小姐把行李搬到该租住的单位时,发现室内所有的名牌产品都不见了,只留下一些旧的家具、电器,霍小姐即时致电给业主指出:“业主违约。”业主回答:“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室内配置的产品的牌子,现在室内的配置是按租赁合同执行,因此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霍小姐才恍然大悟。

   案例分析:
   由于客人、经纪人的疏忽大意,没有把家具、电器清单一一写进合同,令业主有机可乘,出现货不对板的现象,令到客人的权益受损。

   消费者维权:
   租客租房时,应认真地审查合同上所有条款的内容,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缴/收租金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问题,若业主承诺送全屋家电,租客应把家具、电器清单一一写进合同,并写清该家具、电器的型号,以免业主乘机把室内配置换包,以次充好或搬走全屋家电。
 

   购房或租房时,业主承诺附送家电时,作为客人应多个心眼,查看一下合同内是否将附送的家电一一写进合同,并要求业主附送的家具、电器牌子、型号都注明,防止业主换包。同时,客人应该试一试所有附送的家具、电器是否损坏(这方面对租客特别重要,否则租客会蒙上不白之冤),如有损坏,客人有权要求业主修理好。另外,客人应督促业主付清起租日前的一些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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