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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措施 重建诚信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一些人利欲熏心,不遵守诚信原则,扰乱经济秩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是利益驱使和惩罚力度不够。
    结合现实的具体情况,解决这一问题,应主要从4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加强反面教育。
    首先要用法律手段教育不诚实经营的人。之所以不诚实经营,是为获取更多的私利,那就依法让那些人不但得不到利益,还要失去更多利益,甚至倾家荡产。不这样,不足以震慑。只要让社会上的人感到不守法、不诚信绝不会有好结果,那么诚信才会蔚然成风。它区别于其他的道德规范的教育。因为有内在利益动力的驱使,不严惩,不足以有教育作用。受惩罚的概率越高,诚信的风气才能越好。同时,打假还要和反腐联系起来。屡禁不止,或者说有禁不止才使诚信者吃亏,做假日益猖獗。某市有大的假药市场,记者采访,当地工商人员去检查。记者去之前,工商人员也一定知情,为什么不禁止,有地方保护主义作怪,也不排除存在一些腐败问题。只有出现谁守信谁得利,谁做假谁遭殃的社会大气侯,诚信才能被人们奉为戒律。
    第二,加强正面教育。
    政府的执法部门,一方面担负打假职能,但更多的应是树立榜样,打造品牌企业。工商、技术监督、质检等部门应对信誉好的企业进行更多的指导、服务。要大力宣传,使守法、守信的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大增,这不但有利于企业,有利于发展,更有利于广大消费者以及诚信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第三,加强基础教育。
    这里的基础教育的涵义即是对全社会成员加强诚信教育、加强专业知识教育、加强辨别真伪的知识的教育。用一句歌词来说就是给众人一双慧眼。如果每个人都有诚信之心,都有鉴别能力,那么造假者就会没有市场,成为过街老鼠。全民动员起来打“老鼠”,“老鼠”就难以存活了。
    第四,加强社会监督。
    其中包括对经济活动过程的监督、执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利用现代化手段增强经济活动和执法活动的监督,让造假者难以找到藏身之处,压住歪风,诚信的正气才能形成大气候。
    信用表面上是一个道德问题,但其本质是一个法治问题。因为现代信用是市场主体依据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在交易过程中确立的一种制度安排。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不仅体现为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而且还体现为人们交易活动中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法治意识,这些制度和法治意识作为市场交易的行为规则构成信用的基本内容,因此,失信行为不仅仅表现为对社会道德准则的公然违反,实际上也是对国家法律规范和社会规范的背离。
    现在我们缺少一种法治文化和法治习惯,如果要让它自然衍生则至少需要15年到20年时间,这显然有些漫长,就需要国家通过立法和执法去推进这一进程。改革开放后,我国已经通过了几百部法律,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有的法是头痛医头,脚痛治脚,此法与彼法矛盾,法制缺乏稳定性和明确的预期,不仅执法困难,而且其权威性和可信度也打折扣。因此,国家的法治体系首先要对整个市场经济有宏观设计,找准市场经济的起点和作用点。同时,政府也要依法行政,使政府行为与法律衔接,互相完善。“要在全社会加强信用意识□加强公民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这是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的。我国在入世前,公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礼诚信”已被确立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之一。培养公民的诚信品德,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经是事关市场经济能否顺利推进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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