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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突遭出局,怀疑暗箱操作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8月15日,四川省人大法工委对外联络部荣誉顾问、达州市宏利物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洪萍一纸行政诉状将达州市物资行业办公室(原市物资局,下称“物行办”)告到了通川区法院,要求“物行办”行政赔偿280万。张称,14日达州国企拍卖中,他在已合法取得竞买国有企业资格情况下,被达州市物行办暗箱*作失去了竞拍资格,他1700万买不成国企,而有人1610万却买到了。这起国企拍卖中竞买者状告政府部门案在达州引起轰动,通川区法院当天便立了案。
    报名买国企拍卖前被逐

公告拍卖生资公司立即报名
    2004年8月6日,达州媒体刊登了一则“拍卖公告”称:8月14日9时对达州市生产资料服务总公司(简称生资公司,系原达州市物资局下属国有公司)实行承债式整体公开拍卖,参考价1469万元。债务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方能承债。……并交保证金140万元。
    公告刊出后,张洪萍立即决定报名竞买。他说,他非常清楚生资公司的资产,若参考价是1469万,那买到绝对值得。
    突生几多要求一一照办
    张洪萍介绍,8月12日下午,他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报了名,并递交了相关资料。12日晚,市物资行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开会,正式确定了5家竞买人(包括张洪萍)的资格。13日上午,市物行办将5家竞买人资料送到了拍卖行。下午,张洪萍将140万的现金存单送到了拍卖行,并与拍卖行签订了《竞买协议》。
    然而当晚,达州市物行办紧急通知张洪萍到市政府开会。会上,市物行办通知张说,债权人(银行)不同意你承债式购买,你必须作出书面承诺,要对1469万的债务实行现金购买。张大惑不解,他说,市政府对市生资公司拍卖的批复和拍卖公告上不是写明是“承债式”购买吗,为什么要我现金购买呢?但他无法抗拒,只好承诺。第二天,也就是拍卖当天上午,他将书面承诺书交给了主管部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他将140万存单上的现金全部转到了拍卖行账上。
    手写通知取消资格非常愤怒
    然而开拍前,拍卖行将市物行办一张手写通知交给了张洪萍,上面写着:张洪萍的承诺不合要求,取消其竞买资格。
    张洪萍对拍卖前突然被取消竞买资格感到非常愤怒,他说,这太不正常了,有人在做手脚。他向记者出示了书面承诺书的复印件:若竞买成功后,与债权人达不成一致意见,我将以现金方式予以支付。他说,这最后的话不叫现金承诺叫什么?
    张洪萍当场向拍卖行和每位参加者发了书面“郑重声明”称:我已与拍卖行签订了《竞买协议》,依法缴纳了140万竞买保证金,取得了第3号牌的竞买席位。现你司(拍卖公司)违法取消我竞买资格,我将依法追究你司一切法律责任。同时为维护生资公司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国有资产不流失,我仍愿以不低于1700万元价格承债式收购。
    随后,张洪萍将情况向达州市主要领导、省人大有关部门、达州市纪委、监察局等作了举报,并向在现场的达州市检察院的同志也作了反映。第二天,他向法院起诉了市物行办。
    债权人要看经营方案无人告知
    据了解,达州市生资公司的主要债权人通川区工行要求竞买者必须提供承债后的经营方案,这一点早就以公函形式发给了市物行办。对此张洪萍称,市物行办根本没有给他提供任何银行公函,他根本不知道此事。他认为,不是我不找银行协商,而是不清楚,这是物行办故意这样做的,不然为何生资公司现负责人却知道这个要求呢?同时,拍卖公告中没有明确要求要向银行提供书面经营方案,他认为这有违“川委办[2004]4号”文件第六款“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必须完整”的规定。
    张洪萍认为:生资公司就是因现经营班子搞不好才拿出来拍卖的,要不然用得着改制、拍卖吗?然而银行却还相信他们,让他们承债,真是搞不懂。
    据了解,此次拍卖虽然市物行办与中标者签了中标合同,但市国资监督管理部门已将合同暂时收回。这起达州首例国企拍卖中竞买人状告政府部门案,法院定于9月初开庭审理。本报对此案将予以关注。
    又讯???记者发稿时获悉,由于种种原因,中标合同又回到了中标者手里。
    声音
    物行办:一切按程序进行
    记者为此多次联系市物行办主任伍锡明,但他不与记者见面,只是在电话中称:我们的一切都是按程序正常进行的,没有什么毛玻记者采访了市政府有关领导,该领导说,此次拍卖前取消张洪萍的资格,是因为他作的承诺不符合债权人的要求,是债权人(银行)要求他用现金购买,而不是政府。银行对他不了解,为了规避风险,要求他用现金购买。所以,这不是一种政府行为。还有其他的竞买人,银行也不同意承债购买,人家都是写了符合要求的承诺书的。另外,张洪萍交的140万保证金,开始交来的是存折,而不是现金,按规定,我们可以视为不合要求而拒绝其参与竞买(因为存折有假、挂失等可能),但我们研究后仍然同意他参与竞买(只是要求在拍卖当日上午将款转到拍卖行户头上),这说明对他还是很公正的。
    银行:竞买者必须提供经营方案
    达州市生资公司的主要债权人是通川区工行。23日记者采访了该行信贷部文主任。他说,我们对竞买人有一定要求,要求竞买者必须提供承债后的经营方案,这在市政府批复和拍卖公告前,早就以公函形式发给了市物行办。市生资公司经营班子是知道的,只有他们交来了承债后的经营方案(该司负责人也是竞买人),我们审查后同意他们承债式购买。文主任向记者出示了市生资公司现负责人交的书面经营方案,但记者看到却是“个人简历”,只有三页,里面也写了一些经营思路,日期是7月23日。
    对于其他竞买人知不知道要给银行交承债后的经营方案,文主任说市物行办应该通知其他竞买人,公函是早就给了市物行办的。文认为,张洪萍没来找银行联系,我们对他不了解,也不知道其实力,我们又早发了公函,故要求他现金购买。文说,他没有收到张洪萍写的承诺书。文也认为,8月13日晚上才要张承诺现金购买,第二天便要拍卖,时间的确有点仓促。
    拍卖行:拍卖当天送来手写通知
    主持此次拍卖的是达州市恒达拍卖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物行办在拍卖当天上午突然送来通知取消张洪萍的资格,通知是一张手写的纸,上面加盖了物行办公章。在张洪萍当众表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愿意以不低于1700万购买后,张武感到很为难,他询问是否延期拍卖,但得到有关方面的指示后拍卖仍然进行。最后市生资公司现有经营班子负责人以1610万中标。但拍卖现场立刻大乱,在场的原公司职工纷纷上前责问:为什么不卖给出钱多的,而卖给出钱少的?有些失去理智的职工砸坏了一些办公用品,在现场的检察院干警及时制止了这种局面。
    委托方:代物行办签拍卖合同
    据了解,此次拍卖是由达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委托拍卖行进行的,但所有拍卖过程却是由市物行办实际进行*作。
    20日记者采访了市国资公司蔡总经理。他说,他们对整个拍卖前期情况一点儿不清楚,只是到了要发拍卖公告时,市物行办才来找他们去签委托拍卖合同,说政府部门委托拍卖不合规矩,我们是按领导指示签的这个委托合同。因为不清楚情况,所以拍卖当天我们也没去人参加。后来拍卖完后,市物行办将中标合同拿来要我们签字。我一看,合同上面只有甲方(市物行办)和乙方(中标人)而没有丙方,我说这怎么签?(按惯例,国资公司必须作为合同丙方签字),于是我拒绝签字。然后他们将合同拿去加了个“监证方”,让国资公司签字,按领导要求我们在“监证方”后面签了字。
    公证处:书面公证书一直没出
    达州市公证处的肖万忠等两位公证员到了现场进行公证。25日记者采访时他们介绍说,14日的拍卖由于各种原因拖到10点半都无法进行,后来得知张洪萍被取消了竞买资格,紧接着张洪萍给他们送了一份紧急呼吁书。12点半左右,拍卖会在有关领导指示后才开始,整个拍卖过程不到十分钟,在拍卖过程中,张洪萍举着纸牌大声说:我愿出1700万购买,但无人理他。当市生资公司现负责人以1610万中标后,立即有十多人冲上前去责问有关人员并将一些拍卖牌等砸烂。我们按要求只对现场拍卖过程作了口头公证。但由于对场外的复杂情况不清楚,因此书面公证书一直没出。公证员认为他们的口头公证是按程序办的。
    反贪局:到场观察、监督
    鉴于拍卖当天有检察干警在场一事,记者采访了市反贪局王局长。王局长说,我们在头天晚上接到电话举报,说第二天市生资公司的拍卖可能有暗箱*作、国有资产有可能流失的情况后,非常重视,按照有关规定派出了干警到场观察、监督,其目的便是为了预防职务犯罪,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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