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界限必须搞清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这十分正常,也十分合理.
我们一直做到现在(因为我公司无进出口权),
我们合作的外贸公司不仅有江浙的,有京津,有西北的,也有广州深圳的,
我们双方合作得都很愉快.
但不管是那里的外贸公司,
绝对不事先收取外贸佣金,
往往是一个单子完成以后付清.
而且他们对你所供应的产品质量极其关心,
他们首先要来厂考察,
如有需要,
还要陪同外商前来.
由此可见,
如何判别一个"外贸公司"是否不良公司,
有一个很清楚的界限就是:
是不看厂不顾产品质量事先收取手续费(前提是你需跑到"外贸公司"所在地签约),还是考察工厂关心产品质量成交后再收取手续费.
相关法律问题
- 个人档案和户口必须在一个城市吗? 1个回答0
- 公司辞退还要求我必须一个月后在走 8个回答20
-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提前一个月 2个回答0
- 过了保修期 但是产品不提供维修服务。。必须新买一个 违反了消费者保 1个回答20
- 紧急紧急~~~~ 一个大学生一生的光明前途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