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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发布日期:2009-10-19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2009年2月11日公布的山东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规定,2009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0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00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641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077元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64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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