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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法制化建设进程中问题和改进措施

发布日期:2009-1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论文关键词:法制化建设  过程  问题和改进措施

  论文摘要: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方略成功与否的基础保证,是一项事关全党、全国人民利益的大事。正因为我国在推进法制化进程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要抓住重点,解决好法制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与时俱进,构建全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依法治理、依法维权水平,从而为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保障经济发展奠定重要的社会基础。

  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建设法制社会和法制国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要完成这历史性的进步,必须把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备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一、认清形势,把握我国法制化建设所面临的机遇

  中华民族在五千年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法治”内涵始终贯穿其中,经历了不断发展变化、不断丰富完善的历程。但从原始部族的“家长制”、儒家的“礼治”到封建统治阶级的“法治”,其所奉行的“法制”都有一个共同点:极端地维护封建和统治阶级的利益,维护不平等的等级制度,所以也就从来没实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社会公正和司法公正。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随着国家建设和对国家的管理的需要,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发展,但是由于全国人民急于在短时间内“超英赶美”,致使法制建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忽视,最终在“文革”中公、检、法被彻底砸烂,成为忽视法制建设的一颗苦果。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给百废待兴的民主法制建设带来了新的生机,“政治发展实现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全面的现代化。”理论更成为国家法制秩序得以迅速恢复的良好开端。

  1 9 8 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全国人大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如果说普法“五年规划”的启动成为我国法制建设的第二个春天,那么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就是普法教育工作的历史性升华和飞跃,预示着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治国方略发生了重大转变和进步。特别是“四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目标的提出,加强对公民权利义务对等观念的培养,对公民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做守法公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增强遵纪守法和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普法教育5年规划已经进人第2 0个年头,法制化建设和法制化内涵不断丰富,层次逐渐提高,领域不断拓展,已经成为治国安邦的重要手段。1 9 9 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内容,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更需要公民和企业在遵法、守法的前提下,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以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二、抓住重点,解决好我国法制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

  由于中国历史上长期受封建主义思想的禁锢,许多公民法律意识仍然淡薄,甚至缺乏基本的j去律常识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司法不公正、特权思想创造了滋生的土壤,导致了法律天平的倾斜。笔者认为,推进法制化建设的进程应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民主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基本结构。社会主义法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推进法制建设,必须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法律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亟需解决。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是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公正。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把实现司法公正作为终极目标,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扎实推进司法建设,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公正,以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全面提高,得民心、顺民意,富民强国。

  法律尊严需要得到全民维护。实现依法治理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的全面提升。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法律教育的传统,主张将法律公之于天下,“使天下吏民无不知法者”。随着社会矛盾和各种问题的增多,许多平民百姓也敢于地拿起法律武器对执法不公现象进行“理论”,从以往的不愿告状、不敢告状,到依法维权打“官司”。这说明经过多年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话观念得到了增强。

  三、与时俱进.构建全民警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经过2 0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制度,如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干部提拔任用前的法律考试考核制度,推动了全社会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完善,并推动了社会进步。但由于法治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随着形势的变化,需要经常完善并建立更加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律法规,只有强化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才能使公民与时俱进提高法律素质,熟练掌握运用好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格局。现在所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全国人大决议的一种义务宣传教育。如果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也和其他法律一样实现国家立法,那么,其工作机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都会有规范化的标准,有法律效力,将会有利于建立起健康的运行机制、创新的管理机制、可靠的保障机制和有力的监督机制,有力地推进法制化建设的进程。同时,由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很宽,应当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普法教育部门协调,各系统、部门全面参与的格局。加快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进程。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方式,建设现代法治文化。应根据不同的人群的需要,提供个性化、专业性、多样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使学法和掌握法律知识成为决定一个人的任用、进步的必要前提。同时,要发挥好各种舆论阵地的普法作用。要创新宣传形式。

  加强法律援助与普法教育同重并举。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依法设立的专门机构,按法定程序组织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并减免收取法律服务费用的一项法律制度。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企业改制和下岗分流,社会上的失业、待岗、打工者及残疾人等诸多待救济和司法救助人员逐渐增多。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依法推进各行业依法治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水平。随着普法教育工作的不断深人,依法治理、依法维权工作日趋引起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成为发挥职能、加强管理、推进工作的重要方式,并成为缓冲、平衡和化解社会矛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我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社会中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行政、司法不公现象,推进依法治理,在立法、普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当务之急,就是积极推动全体公民和企业员工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工作,从制度上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赵基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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