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事人问司法为民之计
发布日期:2010-03-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常言道,“问政于民方知得失,问需于民方知冷暖,问计于民方知虚实”。法院的工作是否做到了公正、高效、权威,是否做到了便民、利民、惠民,最有发言权的是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尤其是那些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和实现的当事人,他们对法院的工作难免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抱怨,甚至由于抱怨而产生牢骚,说一些过激的话。但比之那些颂扬的话语,这些抱怨和牢骚则更能折射出法院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到当事人中去,静下心来,敞开心胸,去找寻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不如意”,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法院的工作就会离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越来越近。
平心而论,个别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确实有可能是出于对法院工作的不了解,还有可能是出于自身的利益而对法院的工作产生了曲解。即使真的有这样的现象出现,法官主动登门造访,平心静气地向他们宣传法律、政策,也有助于他们消除对立情绪,增进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甚至会改变以往对法院工作的偏见和误解,促进司法工作环境的优化,有利于增强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
由此看来,河南省法院系统组织法官展开声势浩大的回访当事人活动,着力从当事人的视角来审视自身工作,这种谦虚谨慎的态度值得称赞,这种虚怀若谷的胸襟值得褒扬,这种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际行动值得效仿。我们也理由相信,河南省法院系统通过这次“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法官们真正以当事人为师,深入群众与他们交心,对法院有怨言的群众就会少起来,而拥护和支持法院工作的群众就会逐步增多,一个政通人和的和谐局面就能逐步形成并能长期保持下去。(徐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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