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400元“小姐费”四男赔了14万
发布日期:2010-05-06 作者:110网律师
吴某等人被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后,盘龙区人民法院于9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昨日,吴某的辩护人、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许思龙律师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拿到判决书,因犯故意伤害罪,吴某和他的3名老乡分别获一年、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均为缓期执行。此外,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经过调解,吴某4人支付给娱乐会所受伤的4名保安共计14万元。本报记者 王玉波
许思龙律师热线:1388823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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