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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和其他动产买卖纠纷的区别?哈尔滨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发布日期:2010-07-02    作者:110网律师
我们直接切入正题:

首先要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可以通俗的理解为:不动产如果移动将破坏其原有的使用价值

那么在法律程序中区别两者的意义是什么呢?

两者交易完成的标志不同,动产以交付为标准,比如一瓶水、一个笔记本电脑 这种动产的买卖是买方把钱交给卖方,卖方把物品交给买房即完成了交易

不动产在交易过程中既要签订合同、又要交付、又要去登记部门完成不动产的更名程序,以登记更名为准

而这些可能往往是不同步的,那么问题也就出现了:如果只是交付了而没有更名,那我们就不能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但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虽然物权的变更没有完成,但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双方的利益

可能我这样说大家很多问题还是糊涂,您只要记住不要低级的认为房产证在您的手中就万事大吉、就可以做什么债务的抵押、就可以保证过户更名........房产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就像一个人的身份证 那是房子的身份证 一切以电脑里面的记录为准

所以大家记住:买卖房屋时房产证能不能顺利过户是一件大事,一定要先确定下来这件事,您再考虑房屋位置等等因素,不要等到纠纷出现才后悔莫及,其实您买房前最好请律师陪购 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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